在一線城市、部分二線城市執行“認房不認貸”後,宜昌市“認房不認貸”政策正式落地。9月18日,宜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中國人民銀行宜昌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宜昌監管分局三部門聯合發佈《關於優化宜昌市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宜昌市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進行優化。

《通知》稱,為貫徹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關於優化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要求,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更好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經市政府同意,現就優化宜昌市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通知如下: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房屋所在地名下無成套住房的,不論是否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均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房屋所在地指城區(含夷陵區)或各縣市,即城區(含夷陵區)和各縣市分別認定轄區內住房套數。

宜昌某樓盤銷售總監劉經理認為,“認房不認貸”正式落地,對市場回暖肯定有著正面利好作用。“從目前已經執行相關政策的一、二線城市來看,對於剛需和改善型購房者,是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推動當地房産市場的需求釋放。有了利好政策加持,金九銀十的樓市傳統旺季可期。”

宜昌住建部門發佈數據顯示,今年以來,宜昌商品住房去庫存明顯,截至2023年7月底,城區商品住房累積可銷售量為117.67萬平方米、9749套,較年初下降逾三成。 

(三峽晚報記者何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