炭火費到底該不該收?近日,上海一家烤肉店收取10元炭火費一事被網友吵上熱搜。雖然商家在被投訴後取消了這一收費項目,但記者發現熱搜中收取炭火費的上海烤肉店並非孤例。以武漢為例,在大眾點評上搜索“炭火費”就可看到有3家烤肉店直接在套餐價目表中標明“炭火費”,收費分別為6元、8元和18元。記者前往其中一家消費後進行了舉報。9月6日,洪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回復,已責令該店整改。9月14日,湖北省消費者委員會相關負責人表示,炭火費屬於不合理收費,向消費者收取炭火費屬於強制交易行為。

上海烤肉店10元炭火費上熱搜

近日,由於上海一烤肉店收取炭火費,一網友在用餐後給出差評,店家回懟“我私人送你兩箱炭”。#上海一烤肉店另收10元炭火費#詞條隨即登上微網志熱搜。烤肉店工作人員隨後回應媒體表示,炭火費已經收了3年,因為這位顧客的差評,目前已經取消了炭火費。

烤肉店是否應當收取炭火費?這一話題引起熱議。有網友調侃,按照此邏輯,“吃炒菜是不是應該收大灶費?吃火鍋是不是該收電磁爐費”,還有網友列舉出在外用餐時遇到的其他額外收費項目進行類比,如碗筷費、餐位費等。

不過,也有網友認為,只要在功能表中明示,提前告知就沒關係。還有網友疑惑地表示,自己也曾遇到炭火費這一收費項目,“不是一直都收費嗎?”

本地市場監管局表示不應收炭火費

極目新聞記者在大眾點評上搜索發現,武漢多家烤肉店就在套餐費用中明確標注了炭火費這一收費項目。例如,韓宮宴炭火烤肉店就在套餐中寫明:“電/炭”費用6元。在炭窯水滸烤肉店的套餐費用中,炭火費收取18元,在聚十三烤肉店的套餐費用中,炭火費用為8元。

8月21日,極目新聞記者以消費者身份前往韓宮宴(武漢銀泰店)消費。入座後,店員拿來Ipad點餐,如大眾點評中所列示,店內功能表中也有炭火費這一收費項目。不過,即使記者沒有點選炭火費,下單時,炭火費、醬料費等費用也自動出現在點餐項目中。在就餐後的小票中,也可以明確看到“炭火費6元”這一收費項目。當記者詢問為何收取炭火費時,店員回應稱這是總部要求,此前也曾因消費者質疑向總部反映過該問題,但目前仍需收取。

記者隨後向市場監督管理局投訴了這一烤肉店,該烤肉店店長向記者退還了6元炭火費。9月6日,洪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向記者回電稱,炭火費不應當收取,現已責令整改。如果商家下一步不配合,市場監督管理局將會立案處罰。

武漢部分烤肉店仍收取炭火費

既然炭火費應當整改,為什麼仍出現在價目表上?

9月7日,記者又以消費者身份致電了炭窯水滸烤肉(江漢路店)和聚十三烤肉博物館(武漢街道口店)。兩家烤肉店均表示,店內確實有炭火費這一收費項目。當記者質疑炭火費收取的合理性時,炭窯水滸烤肉店工作人員表示,炭火本來也由店家單獨購買,“為什麼不應該收?”“炭的成本也是很高的”。

聚十三烤肉博物館工作人員表示,烤肉店開業至今一直是這個模式,“不止我們一家,我們是加盟連鎖店,總部規定的,不然的話我們自己要貼錢進去。”

記者又隨機撥打了3家烤肉店的電話,詢問是否收取炭火費。

店小二家庭炭火烤肉(徐東店)表示:“按理來説炭也有成本,但在套餐費用裏沒有體現,老闆不想單獨把這一項羅列出來收費。”炙碳·東北烤肉(民主一街店)介紹,店內不收炭火費,“一桌可能就四五塊錢,不貴,沒必要收炭火費。”來鬧炭火烤肉(石牌嶺店)則表示,店內不收炭火費,“沒有考慮過收炭火費的事情,感覺來吃烤肉用炭挺正常的。”

省消委:收取炭火費不合理

9月14日,湖北省消費者委員會法宣處相關負責人向極目新聞記者介紹,炭火費屬於不合理收費,向消費者收取炭火費屬於強制交易行為。

消費者在燒烤店用餐,與燒烤店形成了服務合同關係。炭火是消費者在燒肉店用餐不可或缺的基本條件,提供炭火是該服務合同不可分割的附隨義務,經營者有義務保障消費者使用炭火順利用餐。燒烤店另收炭火費的行為,將自身應當承擔的服務義務、經營成分拆分開來,轉嫁給消費者,加重了消費者的負擔。

“如以店堂告示等方式明示、強制收取,則屬於典型的‘不平等格式條款’,俗稱‘霸王條款’,應歸於無效,消費者有權拒絕支付該費用。”該負責人表示,“餐飲店如有其他附加收費,要結合該收費是否屬於店家應盡合同義務的一部分、店家是否提供了相應的服務、是否提前告知等因素,判斷收費的合理性合法性。”

楚天都市報極目新聞記者 曾淩軻 實習生 楊仙婷 馬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