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寧市鄉村振興駐村幫扶工作規範日前出臺,實施市級領導直接聯點、機關單位後盾包點、團長單位管團帶點、駐村幹部駐守蹲點制度,市財政每年度對市直駐各縣(市、區)工作隊安排15萬元發展資金,建立起銜接過渡期間“防返貧、強弱項”的駐村工作格局。

咸寧市要求,駐村工作期間,駐村人員應將黨員組織關係轉到村,依靠駐點村兩委做好“建強村黨組織、推進強村富民、提升治理水準、為民辦事服務”六個方面重點工作:聚力強組織、固根基,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推動加強黨支部標準化規範化建設等;聚力穩脫貧、防返貧,保持主要幫扶政策總體穩定、幫助防範化解返貧致貧風險;聚力興産業、助發展,立足資源優勢,在項目資金、政策舉措、産業合作等方面加強支援和幫扶,支援開展村集體“三資”清理,指導完善利益聯結機制;聚力抓治理、促和諧,推動健全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指導健全村務監督委員會運作機制;聚力辦實事、解難題,紮實做好“四遍”工作(遍訪、遍知、遍查、遍改),推動辦好教育、醫療、養老、住房、社保等民生實事;聚力轉作風、優服務。充分發揮指導、支援和幫助作用,主動作為、奮發有為、擔當善為。

咸寧市要求,各派出單位與第一書記和工作隊所在村實行責任捆綁,發揮行業部門優勢,自籌幫扶資金,協調爭取項目。各派出單位要把駐村幫扶工作作為培養、鍛鍊幹部的重要途徑,在幹部提拔推薦、評先表彰等方面優先考慮駐村幹部,特別優秀的駐村幹部按有關規定記功獎勵,工作表現優秀、實績突出、群眾反映好的駐村幹部,符合幹部選拔任用和公務員職級晉陞規定條件的,按期予以晉陞定級、優先提拔重用。幫扶力度大、措施明確、成效明顯的市直單位,加大宣傳報道、評先表彰力度。駐村期間違規違紀的,給予召回、取消提拔、重用資格等懲戒。

(農村新報記者彭翠楠、通訊員路開興、陳坤、董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