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湖北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佈會,全面解讀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的《關於加強新時代湖北水土保持工作的實施意見》(簡稱《實施意見》)。《實施意見》提出兩個階段性目標:到2025年,全省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積4800平方公里,建設生態清潔小流域120條,水土保持率提升到84.48%;到2035年,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積20000平方公里,建設生態清潔小流域520條,水土保持率達到87.28%。

《實施意見》提出,構建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同、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水土保持工作格局,推進和完善以水土保持率為核心指標的水土保持工作政府目標責任考核,加快推進以小流域為單元的水土流失綜合治理、系統治理,持續夯實流域治理基礎,助力堅守流域安全、建設美麗湖北。

水土保持規劃是水土保持工作的基礎和“龍頭”。《實施意見》強調,按照全省流域綜合治理和統籌發展規劃綱要、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控要求,建立水土保持空間管控制度,建立覆蓋全省3個一級流域、16個二級流域片區的水土保持規劃體系。

針對水土保持工作中存在的資訊不暢、合力不強等問題,《實施意見》在“重點任務”部分就規劃引領、人為水土流失監管、重點區域綜合治理、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等提出統籌協調具體舉措;在“保障措施”部分,提出建立健全各級議事協調機制,定期研究解決重大問題。

省水利廳副廳長潘穎介紹,黨的十八大以來,湖北省水土流失面積和強度呈現持續“雙下降”態勢,水土保持生態環境建設發生轉折性變化。但截至去年底,湖北省現有水土流失面積3.06萬平方公里,佔國土面積16.43%,水土流失面積“存量”依然較大,人為水土流失“增量”還未完全遏制,水土流失治理任務較為艱巨,《實施意見》出臺將有力推動這項工作。

(湖北日報記者艾紅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