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已過半。8月4日,湖北日報全媒記者從省公安廳獲悉,今年7月,湖北警方共接涉兒童、青少年和學生群體警情700余起,環比有一定幅度上升。

省公安廳對相關警情分析研判,發現矛盾糾紛、人員走失、家庭矛盾、被詐騙、物品丟失、交通事故等六類警情佔比較高。

湖北警方以問題為導向,提出針對性防範建議,為廣大青少年、兒童剩餘假期的安全“充值”。

理性溝通為孩子做表率

湖北警方介紹,7月,全省接涉青少年、兒童矛盾糾紛類警情大部分為發生口角爭吵,學生之間發生打鬥,兒童、學生之間發生糾紛,進而引發家長衝突等情況。

警方提示,未成年學生、兒童身心尚未發展成熟,法律意識、法治思維還未完全建立,易在爭執、爭吵中引發肢體衝突。家長、老師要多與孩子溝通,及時掌握孩子的心理狀態,給予正確的引導和教育,讓孩子遇事冷靜、正確處理。廣大家長更要以身作則,遇到小孩之間發生矛盾,首先要控制自己的情緒,學會用法律手段理性維權,為孩子當好表率。

7月,全省共接涉未成年人家庭矛盾類警情96起。其中,引發孩子離家出走的情形較多。

離家出走的未成年人,大多為12歲至16歲,正處於青春叛逆期,離家出走原因多為與監護人發生矛盾。

警方提示,青春期孩子情緒波動較大,心理承受能力有限。監護人要多關注子女情緒變化,與孩子溝通時一定不要以打、罵為主,要多一點耐心、多一些關心。如果發生孩子離家出走的情況,家長要第一時間報警求助。

防走失防交通事故防溺水

根據7月全省接未成年人走失類警情分析,走失的孩子年齡大多在12歲以下,走失情形主要為孩子獨處,或到陌生地域度假,以及在密集人流中走散。

警方提示,對兒童尤其是幼兒,家長要充分做好安全監護,外出時可使用防走失設備。同時,要加強對孩子的日常安全教育,提醒孩子記住家長電話和報警電話110,遇到危險情況或者走失時要及時求助,防止發生意外。若孩子不慎走失,家長應立即報警,並積極配合警方調查。

7月,全省共接涉青少年及兒童交通事故類警情34起,其中,主要為被其他車輛擦碰、騎行非機動車事故、乘坐機動車發生事故等情況。

警方提示,根據法律規定:12周歲以下的孩子不能在道路上騎自行車,16周歲以下的孩子不能在道路上騎電動自行車,禁止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學生駕駛摩托車。家長要加強對孩子的監管和教育,不要將童車、滑板車、平衡車等只能在封閉場所使用的娛樂工具駛入道路。

暑期天氣炎熱,很多學生選擇游泳作為假期運動首選,監護人要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讓孩子下水游泳。廣大學生、兒童要牢記“六不要”: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與他人結伴游泳;不在無家長或教師帶領的情況下游泳;不到無安全設施無救援人員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學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防詐騙“不聽不信不轉賬”

7月,全省共接涉未成年人及學生被詐騙類警情61起,主要涉及遊戲、刷單返現、冒充朋友、網路購物、冒充客服等情況。

青少年是受騙高危群體,尤其是初、高中生,雖然可支配的財物不多,但被騙“上套”後,往往綁定家長銀行卡付款,被騙金額不少。大學生大多是手機和網路的重度使用者,觸網更多,情感更豐富,很多大學生還有通過網路兼職來賺錢的剛需,能被利用的漏洞更多。

警方提示,對任何來歷不明的退款、轉賬電話、短信、連結,廣大青少年要做到不貪、不聽、不信、不點擊、不轉賬,更不能向陌生人透露身份證、銀行卡、支付密碼、驗證碼等資訊。家長要加強對子女使用手機、社交軟體、支付工具等的監督和教育,在手機上及時下載使用“國家反詐中心”APP,積極學習防詐反詐知識,提高辨詐識詐能力。

7月,全省共接涉及青少年物品被盜、遺失類警情59起。其中,物品遺失26起,被盜33起。

涉案物品,主要為手機、自行車和背包等。物品丟失原因,主要為運動時隨意放置無人看管,自行車不上鎖和乘坐交通工具時遺失等。

警方提示,學生上課或參加培訓時,要保管好隨身貴重物品,離開時要清點好物品,避免遺漏。外出鍛鍊時,儘量不要攜帶過多財物。如有財物,應放置在自己視線範圍內。停放自行車、電動車切記上鎖。

湖北日報全媒記者 許曠 通訊員 彭尚文 楊保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