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武漢8月1日訊  湖北省襄陽市襄城區退伍軍人張文輝如泉下有知,斷然想不到自己的救人義舉,會牽扯出如此多是非:張文輝2020年救人溺亡後,其父母通過襄陽市谷城縣委政法委遞交材料,收到了谷城縣見義勇為促進會發出的紅頭文件予以通報表揚。但後來發現,發文單位“谷城縣見義勇為促進會”竟已登出多年。


“拿著這個根本沒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感覺我們被欺騙了三年,心裏很難受!”近日,張文輝父母向“中國網湖北”(聯繫郵箱:zgw42@qq.com)講述了這一離奇經歷。


官方經辦組織發文“通報表揚”


2020年5月,退伍軍人張文輝和朋友到谷城縣一景區遊玩,吃過晚飯後,其中一名同伴在河邊清洗時落水,張文輝在救起同伴後因體力不支不幸溺亡。張文輝父母按照屬地化要求來到谷城縣委政法委説明情況,填寫《見義勇為申請登記表》並遞交相關證明材料。


2020年12月,谷城縣見義勇為促進會以[2020]3號紅頭文件作出《關於對張文輝同志見義勇為行為的表揚通報》(以下簡稱《通報》):根據《湖北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辦法》,經谷城縣見義勇為促進會組織專家專題評審,決定對張文輝同志見義勇為行為予以通報表揚,希望全縣各地各單位和廣大幹部群眾向張文輝同志學習。


根據《湖北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辦法》,見義勇為榮譽稱號包括見義勇為英雄、見義勇為模範、見義勇為勇士、見義勇為先進四個類型。獎勵見義勇為人員可以按照逐級推薦、分別獎勵的方式進行。確認為見義勇為的行為包括為保護國家、集體財産或者他人人身、財産安全實施搶險、救災、救人的等情況。

張文輝父母對《通報》內容不予認可,希望能“給張文輝評選見義勇為先進個人,發見義勇為先進個人證書”,並因此向襄陽市政法委申請復核。


2021年1月,襄陽市政法委作出復核通知,要求谷城縣政法委(谷城縣見義勇為促進會)重新調查,依法依規作出處理決定。


2021年6月,谷城縣見義勇為促進會作出谷義會[2021]1號《關於對張文輝同志見義勇為行為予以通報表揚的決定》《關於張傳兵、張智菊請求對張文輝的行為重新作出處理的決定的回復》,認為張文輝救助他人的行為屬於見義勇為,但綜合事發前後的情況來看,存在明顯瑕疵,故維持(谷義會[2020]3號)中關於對張文輝同志見義勇為行為予以通報表揚的結論。

張文輝父母對此答覆不予認可,繼續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2022年11月,谷城縣見義勇為促進會再次作出“關於張傳兵、張智菊夫婦對其子張文輝見義勇為事件訴求的回復”認為:張文輝救人屬於法定救助義務,構不成見義勇為,鋻於張文輝在同行人員落水後有勇於救人的行為,出於人文關懷和人民情懷,谷城縣見義勇為促進會給予張文輝見義勇為行為的通報表揚,是合情合理合法的、是正確適度的褒獎。


從2020年12月“決定對張文輝同志見義勇為行為予以通報表揚”到2022年11月認為“張文輝救人構不成見義勇為”。谷城縣見義勇為促進會何以作出如此相悖的結論?谷城縣委政法委和谷城縣見義勇為促進會在對見義勇為行為的認定中,到底是如何分工、遵循的是什麼標準?


谷城縣見義勇為的認定、表彰等工作,一直由谷城縣委政法委綜治部門牽頭、谷城縣見義勇為促進會經辦。7月27日,谷城縣委政法委副書記尚曉紅介紹,見義勇為行為認定首先是符合社會正能量,見義勇為個人能夠對社會起到正面引導作用。由於張文輝在事發前有飲酒行為,且救助的是同行朋友,谷城縣委政法委、谷城縣見義勇為促進會經過現場求證和多次反覆討論後,最終作出通報表揚(並頒發證書)而不是頒發先進個人證書。谷城縣委政法委對谷城縣見義勇為促進會作出的表彰等行為負責。


發文單位竟已登出多年


對於谷城縣官方這一説法,張文輝父母認為難以自圓其説,因為他們在向當地法院起訴谷城縣見義勇為促進會和谷城縣委政法委時發現,“谷城縣見義勇為促進會”已在2017年登出,其通報表揚早已沒有法律效力。

公開資訊顯示,谷城縣見義勇為促進會成立於2007年,企業類型為社團法人營業,登記機關為谷城縣民政局,目前確實是登出狀態。不過,就在今年2月24日,谷城縣見義勇為促進會還曾授予退伍老兵方松林“見義勇為先進個人”稱號。


黑龍江孟繁旭律師事務所律師楊紫琛介紹,如果作為社會組織的谷城縣見義勇為促進會已經登出,那麼此前作出的通報表揚顯然沒有任何法律效力和價值。現在問題的關鍵是,在此期間相關部門是否有成立正當合法的接續組織或者有正當部門來負責這項工作。


作為社會組織的業務登記主管部門和監管機構,谷城縣民政局對於谷城縣見義勇為促進會在已登出狀態下繼續對外開展工作,是否知情?又進行了哪些監管?


7月28日,谷城縣民政局局長陳厚建委託該縣社會組織服務中心主任張家偉回應稱,谷城縣社團組織涵蓋面廣、數量較多,谷城縣見義勇為促進會一直是由其業務主管部門進行管理,民政部門主要是協助登記註冊和抽查監管。對於谷城縣見義勇為促進會在登出狀態下繼續發文的行為,民政部門只能從中協調並提醒其業務主管部門,無法對其作出實質性處理措施。


登出後的社會組織為何能與縣委政法委一道堂而皇之繼續開展工作?7月28日,“中國網湖北”撥打谷城縣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許傑鋒電話無人接聽,將上述情況和問題以短信形式發送後,截至今日發稿仍未收到回復。


“三年了,我們至今搞不懂谷城縣怎麼會用這樣一種方式對待‘見義勇為’,這個不存在的社會組織怎麼就能明目張膽地開展活動?”張文輝父母説,他們已就此向襄陽市民政局和谷城縣民政局正式反映,希望能有一個令人信服的處理意見。


(姚坤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