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十堰市檢察院推出13條舉措,全力服務保障當地綠色低碳發展示範區建設。
13條舉措明確,嚴厲打擊破壞環境資源違法犯罪,強化涉綠色低碳發展民事行政檢察監督,做實環境資源領域檢察公益訴訟,依法保障流域安全。健全檢察一體化機制,加強市縣聯動和內部銜接。加強與外部聯動配合,深入推進兩法銜接,深化落實“河湖(林)長+檢察長”協作機制。深化落實鄂豫陜跨區域生態檢察協作機制,加強與漢江經濟帶檢察機關交流合作。
堅持懲治修復並重,積極踐行恢復性司法理念,貫徹少捕慎訴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探索性將生態修復納入社區矯正考核範疇。紮實推進源頭治理,綜合運用檢察建議、專題報告等方式,推動堵漏建制,促進溯源治理。服務構建綠色低碳現代産業體系,依法妥善辦理新興産業和節能環保産業的案件,組織開展保護創新專項行動,有力有序推進涉案企業合規檢察改革。
加強組織領導,把流域綜合治理、服務保障建設綠色低碳發展示範區作為“一把手”工程,細化舉措,壓實責任,嚴格考評。積極搭建平臺,建立完善涉流域治理、環境資源問題舉報控告申訴的受理、分流、辦理、反饋機制,積極探索建立大數據法律監督模型,提升監督質效。提升專業能力,加強辦案團隊建設,建立涉環境資源案件專業辦案組,努力培養生態檢察專家型、複合型人才等。(湖北日報記者周壽江、通訊員余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