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全省檢察長會議暨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專項檢察活動推進會、助力流域綜合治理專項工作部署會召開。(通訊員 胡正享 攝)

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

2021年3月,我國首部關於流域保護的專門法律長江保護法正式頒布實施。

兩年來,湖北檢察機關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認真落實長江保護法,奮力打好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圍繞長江流域治理,依法能動履職,以檢察之責護佑長江安瀾,確保一江碧水浩蕩東流。

出臺硬措施築牢防護堤壩

同心聚力

春和景明。

蜿蜒曲折的長江猶如一條玉帶鑲嵌在荊楚大地上,行走長江兩岸,生産岸線大幅退後,生態岸線持續推進。放眼望去,水天一色,水草交融,風景如畫。

經過持續岸線治理,曾經的污染物亂放、環境臟亂之地好多都變成了市民休閒、遊樂的網紅打卡地。

黃石市沈家營碼頭公園就是其中之一。

公園內,花壇、觀江平臺、市民舞臺等一應俱全,香樟、桂花、石楠等常綠喬木綠意盎然。

公園外,江水滔滔,驚濤拍岸,美不勝收。

該碼頭原是外銷轉運專用碼頭,碼頭的蝶變,公益訴訟檢察功不可沒。

黃石市黃石港區檢察院檢察官屈珉介紹,在省檢察院的指導下,市、區兩級檢察院依法開展法律監督,啃下了這個“硬骨頭”案——向相關職能部門發出訴前檢察建議等,助推曾經日夜繁忙、存在環境污染風險的生産岸線蝶變成今日景觀岸線。

水是湖北最大的特點,治荊楚必先治水。水的問題,表像在江河湖庫,根子在流域。

長江保護法規定:國家加強長江流域司法保障建設,鼓勵有關單位為長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提供法律服務。

湖北省檢察院強化擔當之責,以法治之力助力長江流域生態環境綜合治理,推出務實舉措。

2022年4月,《湖北省人民檢察院關於貫徹落實長江保護法 助推湖北率先實現綠色崛起的意見》出臺。

2023年新春伊始,根據《湖北省流域綜合治理和統籌發展規劃綱要》,聚焦長江、漢江、清江等流域水安全、水環境安全、生態安全等重點領域,在2018年以來持續推進長江流域生態保護公益訴訟專項行動的基礎上,部署開展“充分發揮檢察職能,助力流域綜合治理”專項工作。

各地檢察機關從為全局計、為長遠謀的高度,加大對嚴重破壞長江流域生態環境刑事犯罪案件的打擊力度,主動對接流域生態保護底線清單,依法能動履職,一體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共治,守護一江清水東流。武漢、宜昌、荊州、鄂州等沿江地區檢察機關因地制宜建立長江流域生態環境綜合治理機制,加強檢察監督,成效顯著。襄陽市、十堰市、恩施州檢察院圍繞漢江、清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積極踐行“專業化法律監督+恢復性司法實踐+社會化綜合治理”生態檢察模式,共築生態保護屏障。

堵漏建制形成保護合力

同步協調

曾幾何時,在十堰張灣區,多處山坡林地被開墾成一塊塊菜地。

山坡菜地影響市容市貌,造成一些山體長期得不到綠化,加劇水土流失。

張灣區人民檢察院接續發力,充分發揮行政公益訴訟職能,通過訴前磋商、制發檢察建議、提起訴訟等方式,督促相關行政機關履行監管職責。

湖北日報全媒記者現場看到,曾經的山坡菜地裏,如今長滿了樹木和青草。

“去年2月,我院與區林長制辦公室聯合印發《關於建立‘林長+檢察長’協作機制實施方案》,將山坡菜地治理成效等通過建章立制來固化。”張灣區檢察院檢察長汪朝暉説。

堅持“當下治”與“長久立”結合,我省檢察機關以“我管”促“都管”,凝聚起守護綠水青山、長江大保護合力。

武漢市檢察院針對河道採砂日常監管存在漏洞、採砂行政執法有待規範、協同打擊非法採砂合力不強等問題,向武漢市有關部門發出訴前檢察建議。

武漢市有關部門逐一制定、落實整改措施,細化出臺《關於進一步規範長江流域查處違法涉砂行為有關工作的意見》《武漢市涉砂船舶集中停靠(扣押)管理暫行辦法》《武漢市河道採砂執法指南》等制度,開展自然資源領域專項整治工作。

數據顯示,2021年以來,超過90%的長江流域環保領域公益訴訟通過訴前建議得到行政機關積極回應,促使各級行政機關積極開展行業整頓。

努力用最小司法資源實現維護社會公益。圍繞守護母親河,湖北檢察機關還運用圓桌會議、聯席會議、公開宣告等方式,推動行政機關履職糾錯。同時,在“不起訴的後半篇文章”上下功夫,讓案件當事人從“環境破壞者”變為“生態修復者”,實現懲罰違法犯罪與生態保護的雙贏。

2022年11月25日,丹江口市檢察院對先後受理的10起非法捕撈水産品不起訴案件當事人集中開展增殖放流活動,隨著一聲令下,草魚、鰱魚等50萬尾魚苗,歡騰遊入漢江。

“我們打擊懲治非法捕撈,目的不是進行簡單的刑事處罰,更重要的是修復生態環境。”承辦檢察官介紹,在辦理非法捕撈案件時,犯罪嫌疑人自願認罪認罰且願意承擔生態修復責任,可以作為定罪量刑的重要參考,對其作出不起訴處理。

創新辦案模式依法履職

同頻共振

船舶污染問題一直是長江流域治理的難點。

如何攻克難點、打通堵點?

我省檢察機關推出了由省檢察院帶頭立案,各地同步參與、統一調查、分層監督的“1+N”辦案模式。在辦理船舶拆解污染水體案件中,組織三級檢察院同步對沿江船廠船舶拆解情況開展調查,立辦行政公益訴訟案件34件。

得益於這種辦案模式,2022年初,宜昌市葛洲壩檢察院在船舶拆解統一調查行動中,發現某船務有限公司未依法辦理拆船環境影響評價手續即開展對廢舊船隻的拆解工作,對長江生態環境存在污染風險。該院迅速介入,向相關職能部門發出檢察建議,督促相關職能部門履行嚴禁私自拆解報廢船舶的職責,幫助企業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整改過程中,該船務公司做出積極參與長江生態保護、實行轉型發展的承諾。整改後,公司各項業務運營更加規範。

對此,湖北省檢察院第八檢察部主任譚鐵軍表示,“1+N”辦案模式效果明顯,既推動解決船舶污染治理區域性、機制性難題,促進船舶拆解規範化,又有效維護了長江生態環境。

除了“1+N”辦案模式,省檢察院還充分發揮檢察一體化優勢,把“屬地檢察”的便利和“交叉檢察、巡迴檢察”的優勢統籌起來,推動解決“不能管”“不想管”“不願管”等問題。

長湖是湖北省四大湖泊之一。在省檢察院統一指導下,沙洋縣檢察院聯合荊州、潛江兩地檢察院建立跨區域公益訴訟協作機制,實現案件線索移送、調查取證、判決執行監督等全流程跨區域合作,形成辦案合力,促成相關生態環境補短板工程落地,搬遷沿線排污企業2家。今年1月,荊州、沙洋、潛江等地檢察院到污染整改地進行交叉檢察、巡迴檢察。經現場查看及水質檢測,水環境得到明顯改善。

“長江生態環境不斷好轉,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斷增強。希望檢察機關繼續能動履職,為長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江陵縣疾控中心國家血防基地辦主任李霞受訪時説。

(湖北日報全媒記者 周壽江 通訊員 蔣長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