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襄陽市委批准,襄陽市紀委監委對樊城區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主任蔣立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蔣立平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與他人串供堵口,對抗組織審查;長期多佔辦公用房,違規收受或索要他人禮品禮金;説情干預人事任用;貪圖享受,私欲膨脹,直接或夥同下屬利用職務便利侵吞國有資産;價值觀、利益觀嚴重扭曲,挪用公款進行營利活動;執紀違紀、執法犯法,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利,非法收受或索要他人財物。

蔣立平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經中共襄陽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襄陽市委批准,決定給予蔣立平開除黨籍處分;由襄陽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