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記者從荊門市公安局高新區·掇刀區分局獲悉,該局對兩名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人員依法刑事立案偵查。

11月23日,嫌疑人李某某(女,50歲)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呈陽性。在防疫工作人員對李某某進行流行病學調查過程中,李某某故意隱瞞接觸人員。李某某兒媳王某(女,33歲)明知李某某行程,在工作人員排查時未如實上報,導致疫情傳播。11月26日,荊門市高新區·掇刀區公安分局對李某某、王某以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依法刑事立案偵查。

警方提示,當前,疫情防控形勢依然嚴峻,請廣大市民群眾自覺遵守防疫規定,配合做好防疫工作,面對流行病學調查,要如實講述行程。對不遵守疫情防控管理規定,逃避檢查、隱瞞行程等故意逃避防疫管控措施,造成疫情傳播擴散風險的,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湖北日報記者祝華、通訊員李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