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夷陵區樟村坪鎮古村村道路硬化工程項目,原本預計竣工驗收的時間是10月底,可9月中旬就完成了。談起驗收提速的原因,項目負責人劉志華説,下發審批權是關鍵。

“過去,村級建設工程項目要完成審批,需要跑城區4個部門,來回跑路加辦理差不多要2周,現在,村裏就能辦,只要半天。”劉志華説,該項目從審批開始到監管驗收,均在鎮、村進行,省了不少時間和成本。

今年7月,夷陵區出臺《夷陵區簡化優化農村小型建設項目管理辦法(試行)》,將農村小型建設項目投資審批、用地預審、農村公路施工圖設計、施工許可等下放到鄉鎮進行審批,明確投資400萬元以下農村小型項目由鄉鎮負責審計。

以古村村的項目為例,村委會採取“兩議兩公開”的程式確定建設計劃和投資計劃後,在投資審批環節,鎮項目辦提前審核資料,由古村村提供紙質蓋章資料,並錄入系統下發批復,審批時間僅花2小時。同時,項目預算階段由村委會自行委託代理機構編制,報財政所備案,不再排隊評審。在項目實施階段,古村村委會負責了項目的全週期管理,聘請老黨員、群眾作為監理積極參與現場管理,項目節約監理費用1萬元。

“減權放權,簡易審批政策落地也能加快推進鄉村建設。”夷陵區發展和改革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鎮村審批可避免山區施工兩頭跑;由項目法人委託有資質的機構編制預算,以備案代替評審,避免所有項目都在區財政投資評審中心排隊耽誤時間;聘請有經驗的老黨員、鄉賢等監理建設,可不再聘請監理單位,也可節約成本。(湖北日報記者金淩雲、通訊員岳黎、黃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