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業主都以為房子要爛尾了,沒想到這麼快能住進來!”9月25日,麻城榮新·世紀錦城的業主吳先生激動地説道。

破産企業股權涉及質押、查封等限制,解決受限股權,避免重整程式陷入僵局,是破産重整信用修復的重要舉措。

在“榮新公司破産重整案”辦理過程中,麻城市人民法院進行信用修復,順利引入投資人,1360套商品房得以辦理産權登記。

讓企業“活”過來,

才能保障各方利益

麻城榮新公司因資金鏈斷裂陷入經營危機,公司資産及賬戶被各地法院查封,開發建設的“榮新·世紀錦城”項目不能按期竣工,購房者、建築商四處維權。

為保護購房人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及時為民營企業排憂解難,麻城市人民法院在收到破産重整申請後,依法與管理人通力協作,及時作出投資決策,制定重整方案,幫助企業復工復産。

然而,股權受限,重整步履維艱。由於留下不良徵信記錄,企業難獲市場信任,這些成為橫亙在榮新公司破産重整路上的一道道難題。

麻城法院根據管理人與投資人簽訂的《重整投資協議(草案)》,投資人採取承債式收購的方式進行重整投資,由管理人在“重整計劃”中調整出資人股東權益,並將100%股權無償讓渡投資人,執行重整計劃。

但榮新公司股權因其出資人四川榮新公司涉及訴訟,被多家法院查封,成為“受限股權”,無法完成股權變更登記,導致“重整計劃”無法執行。

麻城法院依託府院聯動工作機制,提請政府工作專班指揮長組織相關部門召開聯席會議,對拒不配合解除已受限股權的,由市場監督管理局協助解除查封,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將股權轉讓到投資人名下,促進重整計劃順利執行。同時,經管理人申請,市場監督管理局及時對榮新公司進行了工商修復。

消除徵信痛點,

企業重整順利執行

雖然重整成功意味著企業恢復正常市場主體的身份,但企業在重整前因生産經營困境而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降低信用評級等管理措施並未同步移除,重整成功企業仍將背負不良信用,經營處處受限。

榮新公司破産重整復工續建後,因其原有不良記錄,致使商品房無法辦理按揭貸款手續,商品房銷售一度陷入僵局。為打破困局,麻城法院加強與金融機構的對接聯絡,麻城工商銀行在金融信用資訊基礎數據庫中添加相關資訊,及時反映企業重整情況,消除破産重整企業的原有不良記錄。

不到一個月,480套商品房開盤銷售,去化率達到80%,確保了重整計劃的順利執行。

如今,“榮新·世紀錦城”項目已向業主交付的商品房139套(間),辦理産權登記的商品房1360套(間),有效實現了“保交樓、穩民生”的政策目標。

麻城法院總結榮新公司破産重整信用修復的經驗做法,在麻城市企業清算破産府院聯動工作領導小組主導下,與市營商辦、金融辦、發改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聯合製定出臺《麻城市關於健全企業重整期間信用修復機制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對預重整、重整、和解等案件,採取刪除失信資訊、消除不良記錄、移除異常經營名錄等方式修復重整企業信用,使重整企業信用修復常態化、規範化、機制化運作。(湖北日報全媒記者袁超一、通訊員汪建民、徐東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