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國家外匯管理局上海分局發佈的行政處罰資訊顯示,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浦發銀行”)因違規辦理遠期結匯業務等5項違法事實,被責令改正、警告,並處罰款933萬元,沒收違法所得334.69萬元。

5項違法事實分別為:

違規辦理遠期結匯業務

違規辦理期權交易

違規辦理內保外貸業務

違規辦理房産佣金收、結匯業務

結售匯統計數據錯報

基於上述違法事實,監管部門責令浦發銀行改正,並給予警告,處罰款933萬元人民幣,沒收違法所得334.69萬元人民幣。

  截圖自國家外匯管理局上海分局

年內已領多張大額罰單

南都·灣財社記者不完全梳理髮現,包括此次罰單在內,今年以來浦發銀行及其分支行已領到多張大額罰單。

其中一張罰單直指浦發銀行大連分行,罰金共計290萬元。

8月9日,中國銀保監會大連銀保監局行政處罰資訊公開表顯示,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連分行因六項違法違規事實被罰款總計290萬元。

六項違法違規事實包括:貸款管理不到位,流動資金貸款流入房地産領域;個人貸款業務內控管理不到位,信貸資金用途管控不嚴格,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業務“三查”不到位,導致貸款資金回流借款人;未有效識別集團客戶並納入統一授信管理;授信業務“三查”執行不嚴格,員工行為管理不到位;原客戶經理挪用客戶資金,形成案件損失,案件資訊存在漏報。

另一張罰單則指向浦發銀行武漢分行,共計罰款815萬元。

7月12日,湖北銀保監局披露行政處罰資訊顯示,浦發銀行因涉及17項違法違規事實,決定對浦發銀行武漢分行予以罰款785萬元;對責任人任文傑、李顯輝、蘇青分別予以警告並處罰款5萬元;對責任人賈春風予以警告並處罰款10萬元;對責任人殷俊予以警告並處罰款15萬元;對相關責任人予以警告。

17項違法違規事實中,2項涉及房地産領域,包括貸款三查不盡職,部分流動資金貸款流入房地産;貿易背景審核不盡職,貼現資金流入房地産領域。其餘涉及貸後管理等業務,包括違規向資本金比例不足的固定資産項目提供融資,且貸款資金被挪用;貸後管理不盡職,信貸資金未按約定用途使用等15項違法違規事實。

此外,今年3月25日,銀保監會行政處罰資訊公開表顯示,因浦發銀行監管標準化數據(EAST)系統數據品質及數據報送存在16項違法違規行為,監管部門對浦發銀行予以罰款4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