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民政廳、省財政廳聯合發出《通知》,切實保障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在8月底前,要為所有低保對象按照當月補助水準、特困供養人員按照當月基本生活標準,增發一次性生活補貼。
《通知》還要求,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可為臨時生活困難群眾按照不低於一個月城市低保標準,發放一次性臨時救助金。要加大未參保失業人員等遇困群眾臨時救助力度,幫助其渡過生活難關。要及時下撥臨時救助備用金,適當提高中高風險區域鄉鎮(街道)備用金下撥和審批額度。要用好低收入人口預警監測資訊平臺,壓實村(社區)組織主動發現責任,加強主動發現機制建設。鼓勵通過告知承諾制確認救助對象,實行社會救助申請“全省通辦”“一網通辦”,進一步提高救助的可及性、時效性。
此前,省民政廳出臺了兜實兜牢民生保障底線、大力推進民生項目建設、提升基本公共服務水準、積極開拓民政就業崗位、全力服務市場主體發展、切實保障民政發展安全6個方面22條措施,推動做好“穩經濟、保民生、兜底線”工作。在“兜實兜牢民生保障底線”方面,還要持續推進孤兒養育標準自然增長機制建設,推進兒童福利機構優化提質和創新轉型高品質發展;推進特困供養服務機構、公辦養老機構改革,全面建立特殊困難老年人巡訪制度;認真開展“夏季送清涼”專項救助,加強救助尋親、落戶安置,做好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全面提升殘疾人福利水準,按時足額為困難殘疾人和重度殘疾人發放生活補貼和護理補貼;引導慈善組織針對困難群體開展救助幫扶,依託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建立鄉鎮(街道)社區公益基金。(湖北日報記者李光正、通訊員曾東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