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採購中,預留更多份額;評審中,給予更多優惠,進一步降低交易採購成本。6月15日獲悉,湖北省交易(採購)中心採取措施落實我省貫徹中央穩經濟所有政策措施要求,幫扶中小企業。

在政府採購方面,提高中小企業在政府採購中的預留份額。對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200萬元以上的貨物、服務項目和400萬元以上的工程採購項目,應當預留預算總額的40%以上專門面向中小企業採購,其中預留給小微企業的比例不低於60%;對於中小企業無法承擔的項目,採購單位應通過合理劃分採購包、允許大企業與中小企業組成聯合體或大企業向中小企業分包等形式,把安裝、運維、維修等後續服務交給中小企業承擔。

提升小微企業價格評審優惠幅度。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的貨物、服務採購項目或採購包,對符合條件的報價給予10%-20%的扣除;對納入創新産品應用示範推薦目錄內企業、採購産品獲得節能産品或環境標誌産品認證證書企業的報價給予20%的扣除;聯合體協議或分包意向協議約定小微企業的合同份額佔合同總金額30%以上的,對聯合體或者大中型企業的報價給予4%-6%的扣除。

落實政府採購工程建設項目價格評審優惠措施,符合相關條件的給予1%至5%不同程度的加分。

在降低市場主體交易採購成本方面,深入推進電子保函(保單)服務。在已有的12家銀行入駐省公共資源交易電子保函服務平臺的基礎上,再引進6家銀行、保險、擔保機構入駐。繼續實施免收政府採購項目投標保證金和政府採購工程項目履約保證金。對政府採購網上商城(電子賣場)中小企業加挂標識,優先展示,引導採購單位優先採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