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黃石市紀委通報了6起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具體如下:

一、大冶市金牛鎮農業技術服務中心主任余名志違規套取工程款等問題。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余名志在負責鄂鹹高速金牛段項目建設協調領導小組財務管理工作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夥同他人通過虛增工程量的方式套取工程款,並以拆遷補助的名義進行私分。余名志還涉嫌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5月,余名志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並被採取留置措施。

二、黃石新港(物流)工業園區海口湖管理區營盤村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張恩華虛報冒領補償款等問題。2021年2月至5月,張恩華在擔任營盤村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通過虛報地面附著物等方式,以他人名義冒領補償款。張恩華還涉嫌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5月,張恩華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並被採取留置措施。

三、開發區·鐵山區原二級調研員晏光霞虛列支出公款報銷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等問題。2008年至2010年,晏光霞在擔任原鐵山區政府黨組成員、辦公室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通過虛列支出的方式,公款報銷應由個人承擔的自家液晶電視機購買費用0.8萬元、購房款2萬元,共計2.8萬元。晏光霞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4月,晏光霞受到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降為四級調研員。

四、黃石港區市府路幼兒園原園長劉小華貪污、挪用公款問題。2011年8月至2017年6月,劉小華在擔任市府路幼兒園園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通過收入不入賬的方式,非法佔有幼兒伙食費、教育費共計9.242萬元;擅自將幼兒園公款30.3629萬元借給他人從事營利活動。劉小華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2021年9月,劉小華因犯貪污罪、挪用公款罪被黃石港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10萬元。

五、陽新縣浮屠鎮玉堍村原報賬員盧福勇違規截留貧困戶水産養殖補貼等問題。2016年至2020年,玉堍村為本村貧困戶向水利部門申報水産養殖以獎代補資金,在實際發放過程中,玉堍村從每名貧困戶應領的補貼資金中分別剋扣500元至600元,違規截留的資金1.9萬元用於支付玉堍村招待費用。其中,盧福勇利用擔任報賬員職務上的便利,夥同他人違規截留貧困戶水産養殖補貼資金共計0.95萬元。盧福勇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22年1月,盧福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六、大冶市靈鄉鎮張河村黨支部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吳海龍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中履職不力問題。2018年11月至2021年11月,吳海龍在擔任張河村黨支部副書記、村委會主任期間,不擔當不作為,作風不嚴不實,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中履職不力,未將該村脫貧戶吳某某納入包保範圍,對吳某某反映的房屋漏雨問題未採取措施,導致該問題長期未得到解決,被省鄉村振興局走訪發現並通報,造成不良影響。2021年12月,吳海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通報指出,上述6起典型案例,有的虛列支出套取資金,侵蝕群眾利益;有的違規截留貧困戶補貼,影響幹群關係;有的作風不嚴不實,漠視群眾疾苦。這些問題的發生,傷害了人民群眾感情,損害了黨和國家的形象,暴露出個別黨員幹部紀律意識不強、宗旨意識不牢的問題,教訓十分深刻。全市各級黨組織、廣大黨員幹部務必引以為戒,進一步強化宗旨意識、為民情懷和責任擔當,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政治立場,堅持全面從嚴治黨,提升基層治理效能,全面落實省委關於開展黨員幹部走訪基層察民情解民憂暖民心實踐活動的工作部署,切實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守護好群眾切身利益。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把持續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放在首位,緊盯鄉村振興、集體“三資”、惠農惠民、教育醫療、食品藥品安全等重點領域,以高品質監督推動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要堅持嚴的主基調,對貪污侵佔、吃拿卡要、優親厚友等問題嚴懲不貸,對失職失責、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不擔當不作為問題嚴肅追責問責,釋放一嚴到底的強烈信號,堅持不懈把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推進、向基層延伸,讓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斷增強,讓清正廉潔、為民服務的風氣不斷充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