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減徵部分乘用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正式實施。當日,湖北389輛車率先享受新政,共減稅247萬元。

據測算,此次車輛購置稅新政出臺後,預計6至12月全省將累計減免車輛購置稅近20億元,將有力刺激汽車消費,促進我省汽車産業發展。

湖北省稅務局貨物和勞務稅處負責人介紹,今年1至5月我省單車價格(不含增值稅)不超過30萬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車輛購置稅同比降低7.86億元,出臺政策激活汽車消費勢在必行。

與此前車輛購置稅相關優惠政策只對排量1.6升以下乘用車不同,此次首次納入2.0升排量乘用車,且優惠力度更大。根據政策,對今年6月1日至12月31日購買且單車價格(不含增值稅)不超過30萬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減半徵收車輛購置稅。這些乘用車,是指在設計、製造和技術特性上主要用於載運乘客及其隨身行李和(或)臨時物品,包括駕駛員在內最多不超過9個座位的汽車。

車輛購置稅新政是國家穩經濟所有政策措施的重要組成部分。5月31日晚,湖北省稅務局連夜升級、測試核心徵管系統、電子稅務局、微信繳稅平臺及自助辦稅機等申報繳稅平臺,確保減稅申報業務順利辦理;同時,加強與公安交管部門對接,及時準確傳遞完稅電子資訊,保證群眾便捷辦理車輛註冊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