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嚴明紀律規矩,強化警示教育,深化“打擊濫為、鞭笞慢為、激勵作為”專項行動,助力打好優化營商環境攻堅戰、總體戰、持久戰,增強全市廣大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的宗旨意識、發展意識,推動營商環境持續優化,現就查處的4起破壞營商環境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一、孝感市高新區原黨工委委員、市公安局高新區分局原黨委書記、局長吳華生違規發包工程項目、高息放貸等問題。2012年5月至2020年1月,吳華生在任漢川市新堰鎮黨委書記及孝感市公安局臨空區分局局長期間,未經招標直接決定將新堰鎮新建110kV變電站項目土方回填工程交給孫某承建,利用職務便利讓特定對象中標市公安局臨空分局業務技術用房建設項目,非法收受他人財物324萬元。通過民間借貸活動,將170萬元借給某公司週轉8個月,收取高額利息10.2萬元。吳華生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二、孝感市中心醫院原黨委副書記、院長樊立違規插手工程建設、設備供應、藥品銷售等謀取私利,破壞市場公平競爭問題。2008年1月至2017年底,樊立在擔任孝感市中心醫院黨委副書記、院長及退休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醫院承接工程、設備供應、藥品銷售、資金結算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和某商貿有限公司業務經理等14人所送財物136萬元。樊立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受到開除黨籍、取消享受待遇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三、漢川市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原副庭長孫志華違規投資入股民營企業、辦理企業破産案件等問題。2013年12月至2020年9月,孫志華違規邀約管理服務對象共同投資入股民營企業,從事營利性活動,分紅獲利40.89萬元,兼職取酬26萬元。違規辦理企業破産案件,將破産企業資金據為己有,並將資金出借給他人獲利181萬元。孫志華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四、應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城中監管所副所長李鴻松違規經商辦企業,在行政審批中刁難管理服務對象問題。2014年5月至2021年12月,李鴻松以其妻子的名義與他人成立“鴻圖工商企業服務部”,違規參與經營活動。在負責營業執照審批,網上資料審核環節,故意刁難辦證群眾,暗示辦證群眾到其妻子開辦的公司選擇代辦業務;在工作中“吃拿卡要”,多次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吃請,收受管理服務對象財物1860元。李鴻松受到政務記大過處分,違紀款物被追繳。
上述問題嚴重損害了當地營商環境,敗壞了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的清廉形象。全市廣大黨員幹部要以案為鑒、引以為戒、對照自省,時刻警鐘長鳴,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要深刻認識營商環境的重要性,切實增強紀法觀念,提升服務意識,既要做到“親”商主動為,擔當盡責,又要做到“清”商不夾私,坦蕩乾淨。
全市各級黨委(黨組)要切實加強對黨員幹部、公職人員的教育管理,對損害營商環境的人和事“零容忍”。要結合正在開展的黨員幹部走訪基層察民情解民憂暖民心實踐活動和“聯企業、送政策、解難題、穩主體”幫扶活動,精細梳理、精準分類本地區部門單位營商環境存在的突出問題,研究提出解決問題的具體措施和應對之策,以解決問題為牽引,把優化營商環境推深做實。要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標準,聚焦短板弱項,有針對性地推出改革舉措和服務舉措,一體推進“軟環境”和“硬環境”建設。
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以深化“三為”專項行動為抓手,加大監督執紀執法問責力度,對損害營商環境的突出問題,堅決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過常態化監督檢查,推動職能部門工作作風持續好轉、服務企業能力不斷增強。加強警示教育,以案為鑒,對典型案例公開通報曝光,為推動全市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構建親清政商關係提供堅強紀律和作風保障。
中共孝感市紀委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