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漢某光電子企業正在緊張生産。通過線上監測和危險廢物聯網數據,當地生態環境執法部門沒有登門檢查,就清楚了解該企業廢水達標排放,危險廢物轉運正常。

據悉,自2020年疫情發生以來,湖北省生態環境廳創新執法方式,在全國率先實施生態環境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分類管理制度,激發市場活力,促進疫後重振。這家光電子企業正是一家正面清單企業,因此執法部門對其“無事不擾”。據統計,2年來湖北累計對正面清單內企業或項目開展了1.97萬次非現場檢查。

根據規定,湖北將從事疫情防控物資生産,污染小、吸納就業能力強,民生重點保障等六大類企業、項目列入正面清單。自2020年起,省生態環境廳每年3月底發佈當年的正面清單名單,並根據日常監管情況動態調整。2020年,全省共有1594家企業及項目納入生態環境監督執法正面清單;2021年,經更新調整,1485家企業及項目納入正面清單;今年,經再次更新調整,1481家企業及項目納入正面清單。

對於正面清單企業,生態環境部門將少進入或不進入企業進行監督檢查,更多采用無人機巡查、線上監控、用電用能監控等手段,開展非現場檢查。如正面清單企業發生輕微環境違法並及時糾正、且未造成環境危害後果的,執法部門可依法不予處罰,督促其儘快整改。

仙桃一家企業被舉報違法排放廢水。經查,未對周邊環境造成不良影響,且企業及時採取了補救措施,當地決定免予處罰。一張沒有開出的罰單,讓這家企業如釋重負,同時投入近百萬元升級污染處置設施,積極履行社會責任。

“通過實行審慎包容監管,實現‘有溫度的執法’,讓市場主體享受改革紅利,促進湖北經濟更高品質發展。”省生態環境執法監督局負責人介紹,執法部門少去或不去污染輕、風險低、守法意識強的企業,將有限的執法資源集中于主觀惡意排污、違法犯罪的企業或項目,有助於提升環境監管效能,實現對守法者無事不擾、對違法者利劍高懸。

以正面清單制度為抓手,全省生態環境執法部門逐步向非現場執法、遠端執法轉變。截至目前,湖北18家正面清單企業因輕微違法、未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而依法不予處罰。

此外,對於納入正面清單的企業或項目,全省生態環境執法部門始終堅持統一監管標準與差異化執法監管相結合,不得“降低要求”“不管不問”,確保公平公正執法。據了解,有8家正面清單企業因出現環境違法行為,被執法部門移出正面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