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中心城區大氣污染違法案件通報
(第二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三區管委會,市直相關部門:
  4月21日,市人民政府召開中心城區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部署會以來,各地各部門集中查處了一批大氣污染違法案件,有效促進了環境空氣品質的改善。現選擇其中6起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案例一
 湖北百諾木業有限公司不正常運作大氣污染防治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大氣污染物違法案件。
  2022年4月19日,孝感市生態環境局孝南區分局執法人員在常態化巡查檢查中,發現湖北百諾木業有限公司熱壓工序有3台熱壓機,其中1台熱壓機正在生産,熱壓工序産生的揮發性有機廢氣配套建有1套活性炭吸附處理設施,現場檢查時活性炭吸附處理設施未開機使用,電源箱處於關機狀態,當場責令企業立即停止違法行為,並按照要求整改到位。4月22日,孝感市生態環境局孝南區分局對該公司不正常運作大氣污染防治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大氣污染物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該公司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條第二款的規定,依照《湖北省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規定》,擬處罰款100000元。2022年5月12日已對該公司下達《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

       案例二  孝感元秀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涉嫌未正常使用廢氣處理污染防治設施、未按規定轉移危險廢物的環境違法案件。
    2022年4月23日,孝感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支隊執法人員在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行動(廢氣治理設施排查整治)中,通過現場檢查(勘查)、詢問發現該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在從事機動車維修服務活動中,未正常使用廢氣處理污染防治設施,烤漆房廢氣處理設施未安裝活性炭,過濾棉已破損,在轉移危險廢物時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填寫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分別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七十八條和第八十二條的規定。4月25日,孝感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支隊對該違法行為進行立案查處。4月26日對該公司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孝環責改字〔2022〕12號);5月9日下達《事先處罰告知書》(孝環罰告字〔2022〕4號)對該企業違法行為擬處以102000元罰款。

      案例三  孝感琪晟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渣土運輸車輛遺撒物料污染城市道路,造成路面污染的環境違法案件。
  2022年4月27日16時30分,孝南區城管執法局執法人員在巡查時發現,位於南大經濟開發區啟龍路路面被污染,經現場調查詢問,發現係孝感琪晟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渣土運輸車輛遺撒物料造成路面污染,污染面積100平方米,違反了《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十五條第二款規定,且違法情節較重。孝南區城管部門責令立即清理被污染路面,並於當天對該違法行為進行立案,下達《立案通知書》((孝南)城立通字〔2022〕第004號)。4月29日,對當事人下達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孝南)城罰先告字〔2022〕第004號),當事人無陳述申辯意見。5月5日,對當事人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孝南)城罰決字〔2022〕第004號),依據《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七款的規定,要求違法當事人在今後道路運輸過程中做好密閉措施防止遺撒,保持車輛清潔,並處罰款5000元。

      案例四  武漢志遠盛世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渣土運輸車輛遺撒物料污染城市道路,造成路面污染的環境違法案件。
  2022年4月28日15時30分,孝南區城管執法人員在巡查時發現,位於毛陳鎮首衡城項目工地有車輛運輸物料未覆蓋,經現場調查係武漢志遠盛世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渣土運輸車輛未完全採取密閉措施上路行駛,造成揚塵污染,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條第一款規定,違法情節一般。孝南區城管執法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條的規定,對該公司下達當場處罰決定書((孝南)城當罰決字〔2022〕第06038號),處以2000元罰款,並責令改正違法行為,做到密閉運輸。

      案例五
鄂K05720等5台柴油貨車尾氣超標排放案件。
  2022年4月21日,市生態環境局聯合市交警部門,在孝武大道金紅葉場區附近對過往柴油貨車尾氣排放情況進行路檢路查。經具備檢測資質的第三方現場抽測,發現鄂K05720、鄂K06377、鄂A2U36W、鄂K18230、鄂K01610等5台柴油貨車尾氣排放超標,其中鄂K01610排放平均值超過限值近6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的規定,交警部門當場開出罰單,對以上5台車駕駛人(所有人)處以行政處罰200元/臺,並責令限期對車輛進行維修,復檢合格後方可上路行駛。

       案例六  湖北工程學院西苑餐廳油煙凈化設施不正常運作案件。
   2022年4月30日,市城管執法部門在巡查中發現,湖北工程學院西苑餐廳油煙收集管道系統封閉不嚴,經營過程中産生的餐飲油煙直排外環境,對大氣環境造成污染,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條的規定。5月5日,市城管委對該違法行為予以立案調查;5月7日,對該經營單位油煙收集、處理裝置運作不正常的違法行為下達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孝城罰先告字〔2022〕第010001號),擬處以5000元罰款。


  希望孝南區、高新區進一步督促相關職能部門加大大氣污染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充分發揮典型案件的震懾效應,以案促治、以案促管;各級住建、城管、交通、交管、生態環境部門要通力合作,認真履職盡責,對大氣污染問題“零容忍”,推動全市環境空氣品質持續改善。


孝感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
    2022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