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樊城區中原街道辦事處黨群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徐寬飲酒駕駛案。2021年3月26日21時01分,徐寬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行駛至樊城區中原路時被交警查獲,經鑒定屬於飲酒駕車。同日,公安機關給予其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2021年11月19日,徐寬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樊城區牛首鎮村級人社服務協管員、劉官衝村輔警丁華勇飲酒駕駛案。2021年9月27日6時許,丁華勇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行駛至樊城區人民西路竹條實驗小學路段時發生一起交通事故,經鑒定屬於飲酒駕車。2021年11月2日,公安機關給予其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2022年2月10日,丁華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樊城區牛首鎮牛首村六組無職黨員李明軍醉酒駕駛案。2021年11月11日14時13分,李明軍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行駛至樊城區牛首鎮黑牛路路段時被交警查獲,經鑒定屬於醉酒駕車。2021年12月1日,樊城區人民檢察院認為其具有認罪認罰情節,決定對李明軍不起訴。2022年2月18日,李明軍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4.樊城區屏襄門街道辦事處黨群服務中心工作人員高超醉酒駕駛案。2021年4月14日21時許,高超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行駛至樊城區長虹北路與中原路交叉口附近時被交警查獲,經鑒定屬於醉酒駕車。2021年7月30日,高新區人民法院以其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2個月,緩刑3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8000元。2022年3月11日,高超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