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襄陽市第三十一中學工會副主席鄭世勇違規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宴請問題。2020年9月,鄭世勇在擔任襄陽市第三十一中學工會副主席期間,違反廉潔紀律,參加由學生家長付費的宴請。2022年3月,鄭世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樊城區委政法委工勤人員夏玉芳違規多佔政策性住房問題。夏玉芳在樊城區委政法委工作期間,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多佔政策性住房一套,2017年9月,在區委組織部開展清理規範幹部多佔政策性住房“回頭看”工作時,夏玉芳仍否認多佔政策性住房問題,並賣掉該政策性住房,審查期間該賣房款已清退。2022年3月,夏玉芳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樊城區牛首鎮財政所工作人員劉家銀在私企中兼職取酬問題。2019年3月至2021年4月,劉家銀在借調到樊城區農業農村局工作期間,違反廉潔紀律,未向領導報告,在私企中兼職獲取薪酬3.3萬元,審查期間已清退。2022年2月,劉家銀受到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