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宜昌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嚴肅查處了一批黨員幹部及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問題,現將其中10起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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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傷保險科原副科長陳昕醉駕問題。

2020年6月29日淩晨,陳昕飲酒後駕駛小型轎車沿沿江大道行駛至市煙草專賣局門前路段時,被執勤民警現場查獲。經鑒定,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2020年11月30日,檢察機關對陳昕作出不起訴決定(相對不起訴)。2021年6月,陳昕受到黨內嚴重警告(影響期二年)、政務撤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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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公安局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分局刑警大隊原副大隊長劉利波醉駕問題。

2020年6月12日晚,劉利波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在滬蓉高速蓉滬向984km附近路段(鐘祥市境內)發生單方交通事故。經鑒定,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2021年5月27日,劉利波因犯危險駕駛罪被依法判處拘役三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2021年6月,劉利波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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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陽市人民法院原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石華衛酒駕問題。

2021年7月4日晚(時值當陽市開展黨員幹部酒駕醉駕專項治理期間),石華衛飲酒後駕駛小型轎車行駛至二橋南段環形道路時,被執勤民警現場查獲。經鑒定,屬於酒後駕駛機動車。2021年7月5日,公安機關給予石華衛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石華衛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21年7月,石華衛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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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安縣湖北森源生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黨員陳曉為酒駕問題。

2020年7月24日晚,陳曉為飲酒後駕駛小型轎車行駛至鳴鳳大道鳳儀路至南門路段時,被執勤民警現場查獲。經鑒定,屬於酒後駕駛機動車。2020年7月25日,公安機關給予陳曉為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2021年3月,陳曉為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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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歸縣水田壩鄉正存村黨員郝國酒駕問題。

2020年10月3日13時許,郝國飲酒後駕駛兩輪摩托車從水田壩鄉集鎮往牛田村一組方向行駛,行駛至水田壩鄉李家坡村三溪溝路段時,與郝某某駕駛的小客車發生側面碰撞。經鑒定,屬於酒後駕駛機動車。2020年10月10日,公安機關給予郝國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2021年10月,郝國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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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陽土家族自治縣第一高級中學教師張春雷酒駕問題。

2021年4月16日晚,張春雷飲酒後駕駛越野車行駛到龍舟坪後山白下線縣檢察院至縣公安局門前路段時,被執勤民警現場查獲。經鑒定,屬於酒後駕駛機動車。2021年4月19日,公安機關給予張春雷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2021年7月,張春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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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峰土家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局退休幹部李家祥酒駕問題。

2020年9月5日淩晨,李家祥飲酒後駕駛小型客車從漁洋關鎮出發,行駛至岳宜高速宜都收費站入口時,被執勤民警現場查獲。經鑒定,屬於酒後駕駛機動車。2020年9月7日,公安機關給予李家祥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2021年5月,李家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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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陵區水利工程移民服務中心工作人員韓永軍酒駕問題。

2020年9月24日晚,韓永軍飲酒後駕駛小型轎車行駛至金髮路與發展大道交叉口時,被執勤民警現場查獲。經鑒定,屬於酒後駕駛機動車。公安機關給予韓永軍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韓永軍還存在違反廉潔紀律問題。2021年1月,韓永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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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家崗區智慧城市建設辦公室主任楊繼酒駕問題。

2020年6月3日晚,楊繼飲酒後駕駛小型轎車行駛到三峽醫院至夜明珠轉盤路段時,被執勤民警現場查獲。經鑒定,屬於酒後駕駛機動車。2020年6月19日,公安機關給予楊繼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2021年9月,楊繼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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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軍區土城鄉三岔口村原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劉聖喜醉駕問題。

2020年9月15日晚,劉聖喜飲酒後無證駕駛無號牌兩輪摩托車,沿土三公路由南向北行駛至三岔口村四組路段時,與楊某駕駛的小型轎車發生碰撞。經鑒定,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2021年1月12日,劉聖喜因犯危險駕駛罪被依法判處拘役二個月,並處罰金4000元。2021年7月,劉聖喜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上述10起酒駕醉駕典型案例中,有的作為執法部門工作人員,知法犯法、執法違法;有的目無法紀、心無敬畏,在專項治理期間頂風作案;有的僥倖心理作祟,以身試法,最終害人害己!全市廣大黨員幹部及公職人員要以案為鑒、引以為戒,算好政治賬、名譽賬、親情賬和社會賬,牢牢守住“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紀法底線,切實維護黨員幹部及公職人員良好形象。

全市各級黨組織要堅決扛起管黨治黨主體責任,加強對本地本單位黨員幹部及公職人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尤其強化“八小時之外”的行為約束,對出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抓早抓小、防微杜漸。對因教育不力、監管不嚴導致本地、本單位連續發生黨員幹部、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問題,造成嚴重後果的,實行“一案雙查”,既追究當事人責任,又追究相關領導責任。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持續保持對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酒駕醉駕行為“零容忍”,對酒駕醉駕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堅持對飲酒原因、參與人員、飲酒場所、費用結算等細節進行“四必問”,深挖倒查酒駕醉駕背後的違規吃喝等“四風”問題,不斷釋放從嚴執紀、從嚴問責的強烈信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