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哪一任官,心裏都要裝著一本“民心賬”,在任要算好“發展賬”“長遠賬”,離任不能留“糊塗賬”。

湖北日報3月21日報道,2018年,隨州一家醫院實際支出的醫療服務費用,超出了該院年度住院基金總額預算分配指標。按照該院與原隨縣醫保局簽訂的醫療服務協議,約定超出部分年終清算時一併計算。但由於當地醫保機構改革、部門領導的更疊等問題,超出的80萬元至今仍無人“認賬”。兩年期間,醫保局換了三任領導,但態度一致:這是原領導的事,他們無法處理。

簽訂的各種協議,拖欠的工程款,對投資商的承諾……這些問題在領導崗位“新舊交替”中時常會出現。“舊賬”如果不主動理一理,時間拖久了,就會變成難以解決的“壞賬”。新官當理舊賬本不該是個問題,現實中卻有少數領導幹部知而不行。有的抱持“舊賬與我無關”的心態,打著“上屆的事不清楚”的幌子,不願接這個“燙手山芋”;有的願意理舊賬,但因為不少舊賬是糊塗賬乃至爛賬,最終沒能理出頭緒;還有的狹隘地認為,“舊賬”解決好了是前任的政績,解決不好會成為自己的問題。不管是哪種原因,對當地的營商環境都是一種破壞。

新官理舊賬,既是維護政府誠信形象的需要,也是穩定市場秩序的必然要求。“舊賬”並非某個領導幹部遺留下來的私事,而是黨委政府對人民群眾的承諾,是推託不得、務須辦好的公事。這本賬,在嚴格意義上沒有新舊之分,群眾並不關心是誰留下的,而更在意何時才能理好。“新官”接替“舊官”,不只是職務、權力的接替,也是職責、承諾的交接。在其位就要謀其政,這政績既包括抓發展的新思路或新做法,也包括對老問題的關注和解決。接力棒既然交到手上,對老問題就要想辦法解決,對“硬骨頭”就要主動介入,能啃下一點是一點,為問題最終解決不斷夯基壘臺。

在清欠“舊賬”的同時,也要防止産生新的“舊賬”。長遠地看,從根本上破解“新官不理舊賬”的問題,需要對前任留下的“舊賬”有一個嚴格科學的審計評估,落實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決不讓因行政不作為或好大喜功造成欠賬的幹部“一走了之”。不管哪一任官,心裏都要裝著一本“民心賬”,在任要算好“發展賬”“長遠賬”,離任不能留“糊塗賬”。

習近平總書記曾強調:“我們要牢記一個道理,政貴有恒。為官一方,為政一時,當然要大膽開展工作、銳意進取,同時也要保持工作的穩定性和連續性。”一個領導幹部未必會在一地長久任職,但黨和國家的事業是接續不斷的,地方經濟發展是一任接一任幹出來的。“新官”是黨和人民信賴的在位者,既是“公心在懷,使命擔肩”,就不能斤斤計較于一時之得失和個人之得失,而應立足地方長遠發展的需要,積極、慎重對待前任工作中的歷史遺留問題,在清算每一筆舊賬中持之以恒完成整個“接力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