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學護理專業的,竟被學校派到電子廠實習,一天要在流水線上工作十多個小時,老師還沒收了我們的身份證……”近日,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民族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多名學生向極目新聞反映,他們的實習“變了味”。

據報道,該校中醫護理專業四個班的學生統一被安排到一電子廠實習,主要工作內容是加工、檢測電子元器件。2月11日後,他們每日工作時間超過十小時。有不少學生被安排到夜班工作,每日晚8時上班,工作到次日早8時。前不久,一學生因工作時間過長而精神恍惚,被鑽頭扎傷了手掌。

  學生拍攝的廠內工作場景 圖片來源:極目新聞

護理專業的學生不到醫院實習,卻被指定到工廠流水線超負荷工作,這樣批量而“隨性”的實習安排,明顯違背了專業對口的基本常識,也傷害了學生勞動權益。若相關細節屬實,涉事學校自然難辭其咎。而相較于評判一所學校的做法,或許一條微網志熱評發出的疑問更值得反思:為什麼每年都會有這樣的新聞?

的確,看到類似新聞,常給人一種似曾相識的感覺。把學機電工程的安排去賣飲料,讓郵輪乘務專業的學生進行鏡片加工質檢……儘管這些學生“被實習”的具體“腳本”有所不同,卻共同指向了職校生常被當作廉價勞動力、學校“挾畢業以令實習”等普遍性問題。

造成這一現象的原因之一,是“包辦實習”存在不少利益輸送的灰色空間。一些職校看準了工廠的用工缺口,便把在校學生視為手中資源,以“校企合作”等名義,“打包”輸送“實習工”賺取差價。

而這種強制實習得以實現的前提,是學校手握不少“拿捏”學生的便利條件。比如,將統一實習與畢業條件深度綁定,規定不到指定工廠實習就不發畢業證,把不聽話的“刺頭”學生記為曠課、開警告處分等。

即便學生希望自主選擇實習,這條路也會因一些學校的有意設限而困難重重。按照相關規定,學生自行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實習單位,應由本人及其法定監護人(或家長)申請,經學校審核同意後實施。而一些學校不僅在審批環節有所刁難,還會發出“不實習的話拿不到畢業證,就算考到大專也不能讀”等“話中有話”的提醒,使學生別無選擇,最後只能接受學校的統一安排。

實習本是為了幫助學生提升職業技能,提前了解、適應職場環境,為將來的求職奠定良好基礎。對此,學校應該做的是以學生發展為中心,盡可能為其對接更加多元、廣闊的實習平臺。對於學生的個性化實習需求,學校也應給予尊重,提供必要的鼓勵和專業指導。職校生不是隨意“打包處理的商品”,他們也有自己的職業想法和追求,無視學生的自主意願、強制實習的做法,無疑是缺乏人文意識、把教育當生意的表現。

這種強制實習的方式,除了會侵犯學生的勞動權益,無端浪費他們的時間和精力,更事關人們對職業教育的信心。對大部分學生來説,職校學習是他們確立職業目標、培養職業榮譽感的關鍵時期,如果他們在實習期就被學校視為廉價勞動力,沒有體會到應有的尊重,還被灌輸“這樣已經很好了”“不要好高騖遠”等消極理念,又怎會對發展前景保持信心,培養出積極向上、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

不管是保障職校生合法權益,還是引導職業教育正向發展,整治類似的實習亂象都勢在必行。近日,教育部、工信部等八部門聯合印發了新修訂的《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規定不得安排與專業無關的簡單重復勞動、高強度勞動,明確實習內容“原則上不得跨專業大類安排實習”等。

希望在更加明晰、嚴格的監管規定下,違法違規的學校都能被嚴厲問責,有關職校實習的“貓膩”可以被徹底清理。職校學生莫名其妙“被實習”的亂象,該成為歷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