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6時42分許,位於湖北省十堰市張灣區艷湖社區的集貿市場發生重大燃氣爆炸事故,造成26人死亡,138人受傷,其中重傷37人,直接經濟損失約5395.41萬元。

6月14日,國務院安全生産委員會對該起重大事故查處實行掛牌督辦,要求事故結案前,將事故調查報告報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審核同意後,由湖北省人民政府負責批復結案並向社會公佈。

9月30日,湖北省應急管理廳官方網站發佈了《湖北省十堰市張灣區艷湖社區集貿市場“6·13”重大燃氣爆炸事故調查報告》,事故調查組認定,這起重大燃氣爆炸事故是一起重大生産安全責任事故。

事故直接原因為天然氣中壓鋼管嚴重銹蝕破裂,泄漏的天然氣在建築物下方河道內密閉空間聚集,遇餐飲商戶排油煙管道排出的火星發生爆炸。

調查報告顯示,涉事故建築物由東風汽車房地産有限公司向潤聯物業劃轉時,未提示或告知下方有燃氣管道穿過,其中現在負責運營維護事故管道的十堰東風中燃公司,從未對事故管道進行巡查,事發後巡線員為逃避責任追究,偽造補登了巡線記錄。

事發前1小時十堰市110指揮中心已接到管道泄漏報警電話,並派出民警到現場處置,燃氣公司也派出搶修人員到現場處置。搶修8分鐘後,搶修人員告知公安、消防人員處置結束、可以撤離,民警與消防在現場繼續觀察警戒和做好安監護,4分鐘後發生爆炸。

根據事故調查報告結果,其中11名事故責任人已被公安機關採取措施。

調查報告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