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襄陽市市場監管局發佈行政處罰案件資訊公開(襄市監罰字〔2021〕125號)。涉及樊城區矮子餡餅店涉嫌在廣告中謊稱取得專利權案。
案件名稱 | 樊城區矮子餡餅店涉嫌在廣告中謊稱取得專利權案 |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襄市監罰字〔2021〕125號 | |
行政 處罰 當事人 基本 情況 | 違法單位名稱或違法自然人姓名 | 樊城區矮子餡餅店(經營者:王蘭金) |
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 420606600252601 |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姓名 | 王蘭金 | |
違法事實 | 當事人涉嫌在廣告中謊稱取得專利權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二條第二款“未取得專利權的,不得在廣告中謊稱取得專利權。”之規定。 | |
行政處罰依據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九條第一款規定實施行政處罰。 | |
行政處罰內容 | 罰款 | |
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日期 | 2021年9月14日 | |
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機關名稱 | 襄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