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湖北期間,有群眾舉報稱,孝感市孝南區航空路湖北藍盾之星科技有限公司排放廢氣污染環境。

督察組將線索轉交地方辦理後,湖北省在公開的一批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情況中稱,群眾舉報內容屬實,藍盾之星科技有限公司前期存在多項環境問題,多次被處以罰款,針對此次舉報內容,相關部門已責成孝感市生態環境局督促企業加快整改進度。

針對群眾舉報線索,2021年9月8日,孝感市高新區管委會與孝感市生態環境局執法專班對該公司進行了現場調查,發現企業處於停産狀態,廠區內無明顯氣味。排放廢氣主要是由於該企業瀝青卷材車間部分門窗破損密閉不嚴、車間頂棚安裝有若干個風球、車間頂棚兩側有高約50cm通風口,導致生産過程中産生的瀝青煙(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無組織排放到外環境。根據企業自行監測報告和環評原輔材料顯示,該公司排放的瀝青煙中不含有毒廢氣。

公開資訊顯示,湖北藍盾之星科技有限公司前期存在多項環境問題,被處以多次罰款。孝感市生態環境局分別於2020年9月27日就該公司“瀝青廢氣溢出無組織排放”環境違法行為處以了16萬元罰款;2021年7月7日就該公司“防水材料生産的改擴建項目未批先建”環境違法行為處以30萬元罰款。

除了罰款,該企業由於環境問題還被多次責令整改。2021年7月21日就該公司“未按規定安裝大氣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並與環境保護部門監控設備聯網”環境問題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要求“3個月內按規定安裝大氣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並與環境保護部門監控設備聯網和自主驗收工作,確保自動監測設備正常運作”;2021年9月2日就該公司“無組織排放廢氣”環境問題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要求“15日內對卷材車間採取門窗密閉、集中收集處理等措施,減少煙塵等污染物的排放”。

針對藍盾之星科技有限公司此次被舉報內容,孝感市生態環境局督促企業加快整改進度,2021年9月17日之前完成對改性瀝青防水卷材車間的密閉整改;2021年10月31日之前安裝建設有組織廢氣排放口污染源自動線上監控系統(非甲烷總烴)並與環保部門聯網等工作;按照企業的整改計劃,于2022年8月之前進行升級改造,淘汰瀝青卷材車間全部生産設備,更換新的底部密閉上料工藝生産設備,從源頭上降低廢氣的産生和排放。

此外,相關部門責成高新區管委會協調好社企關係,協助企業尋找專業的第三方機構出具制定系統的治理方案,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

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湖北省開展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期間,設立專門值班電話(027-68881984),專門郵政信箱(湖北省武漢市A104信箱),受理湖北省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的來信來電信訪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