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非法佔用林場,建設廠房,此後開設國家明令禁止的民俗紙廠,相關部門兩年來卻一直未處理到位。

近日,襄州區紀委監委已介入,擬對襄州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土地執法大隊相關責任人和龍王鎮廖灣村支部書記立案審查,對龍王鎮政府及相關部門責任人組織處理。

村民非法佔用林場卻未退還

近日,有信訪人向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反映,襄陽市襄州區龍王鎮某幹部違規砍伐國家松樹林,建設自家住宅和造紙廠。

經調查核實,信訪人反映的松樹林,位於襄陽市襄州區龍王鎮廖灣村林場。該林場屬於廖灣村八組集體所有,建於1987年,面積約50畝。

2019年2月,龍王鎮廖灣村九組村民楊陳宙非法佔用廖灣村林場1588.87平方米,建設廠房。對此,襄州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依法立案調查,于2019年7月19日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楊陳宙退還非法佔用的林地,限期拆除土地上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並處罰款31777.4元。

2019年5月17日,襄州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函告龍王鎮政府,及時組織駐地相關部門,對違法建築強制拆除,並恢復原狀。

因楊陳宙逾期拒不履行法定義務,2020年4月17日,襄州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依法申請襄州區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襄州區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該案送達程式不合法,于2020年5月12日作出行政裁定,不準予強制執行。

違建民俗紙廠被查封

今年1月,楊陳宙將自建廠房租給廖灣村六組村民楊寧用於開辦民俗紙廠。該廠于3月建成投産。

4月,襄陽市生態環境局襄州分局接到群眾舉報,開展現場調查,核實該民俗紙廠屬國家明令禁止的高污染“十小”企業,依法應予以取締。

4月27日,襄州區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向龍王鎮政府和襄州區科經局下達《督辦函》,要求立即對楊寧火紙廠實施斷電處理,消除污染隱患。

4月29日,龍王鎮政府落實了斷電措施,並將生産設備去功能化。因廠房記憶體放有與生産項目無關的糧食作物,龍王鎮政府在督促村民楊寧將其轉運完畢後,于5月26日對廠房實施了查封。

經調查核實,楊陳宙建設的住宅佔地為一般農用地,建房較早。根據全國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精神,不能簡單的一拆了之,要分類處置。廠房所佔林地屬於無立木林地,故不存在違法採伐行為。

楊陳宙非法佔用1588.87平方米林地建廠房,違法建築至今未拆除,調查人員認為,信訪人反映的“違法建設造紙廠”問題屬實。

襄州區紀委監委已介入

針對楊陳宙非法佔用林地問題,襄州區政府責成襄州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聯合龍王鎮政府,對楊陳宙位於廖灣村林場的廠房實施拆除。目前,拆除設備已入場,計劃9月25日前拆除完畢。

針對襄州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和龍王鎮政府明知楊陳宙存在非法佔用林地行為、而至今未依法處理到位的問題,9月11日,襄州區紀委監委已介入,經初步調查,擬對襄州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土地執法大隊相關責任人和龍王鎮廖灣村支部書記立案審查,對龍王鎮政府及相關部門責任人組織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