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的歷史交匯點上,回望百年黨的反腐倡廉建設,無論是在艱苦的民主主義革命時期,還是在曲折的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時期;無論是在歷史性轉折的改革開放新時期,還是在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新時代,中國共産黨始終是帶領全國人民團結奮鬥的堅強領導核心。實踐證明,中國共産黨作為代表中國社會進步大趨勢大潮流的馬克思主義政黨,完全有能力應對提高黨的領導水準和執政水準、拒腐防變和抵禦風險能力這兩大歷史性課題。實現廉潔政治,真正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分析建黨百年反腐倡廉建設演進軌跡,回顧總結基本經驗並進行理論概括,對於新的時代條件下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反腐敗之路,“通過不懈努力換來海晏河清、朗朗乾坤”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一、堅持以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科學理論為指導,保證反腐倡廉建設的正確方向

黨的反腐倡廉建設一百年來,之所以能夠實現從建黨初期“革命性防腐”到奪取政權“執政性反腐”這重大轉變,實現執政後70年從“運動型反腐”“對策型反腐”“制度型反腐”到“法治化反腐”的偉大變遷,走出來一條中國特色執政黨的反腐倡廉之路,從根本上説就在於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科學理論的指導。堅持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科學理論指導,就要牢牢把握反腐倡廉的根本立場。這個立場就是黨的立場、人民的立場。我們要以絕對忠誠的堅定立場,不斷增強維護黨中央權威的自覺性和堅定性。堅持把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挺在前面,自覺地把維護黨中央權威體現在一言一行中,體現在反腐倡廉各項工作之中。

牢牢把握反腐倡廉的基本觀點。這個基本觀點就是堅持黨的領導、維護人民利益、依紀依法反腐。堅持黨的領導,就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銳性,在要不要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厚植黨的執政基礎,要不要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重大原則,要不要堅持中國特色反腐敗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等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上,絕不能閃爍其詞、語焉不詳。對疑難問題、社會熱點問題等,要堅持擺事實、講道理,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提高主流思想輿論的傳播力和影響力。維護人民利益,就要在國計民生、經濟社會發展的問題上態度堅決、措施到位,不斷提高反腐執法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依紀依法反腐,就是要以憲法和黨章為基本遵循,秉持黨紀與國法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相互保障的反腐敗法治方式,堅持紀在法前、紀法銜接,充分發揮黨紀國法懲治和預防腐敗的法治效應。始終堅持反腐敗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做到辦案工作不放鬆、不停步、不手軟;始終圍繞構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體制機制的基本戰略,推動不敢腐向不能腐和不想腐的轉化。

牢牢把握反腐敗戰略思想的基本方法。這個基本方法就是治標與治本的辯證法。把握治標與治本的辯證法,一要堅持以打促防、懲防並舉的戰略方針。做到懲治腐敗力度決不減弱、零容忍態度決不改變,堅決剷除腐敗這個致命的“污染源”;以馳而不息的恒心和韌勁做到治標不鬆勁,不斷以治標促進治本。二要正確處理反腐敗各要素間的重大關係。在作風建設與懲治腐敗的問題上,認清前者是固本強基之舉,後者是刮骨療毒之策,都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客觀要求;在拍“蒼蠅”和打“老虎”的問題上,認清只打“老虎”不拍“蒼蠅”就會養癰遺患,只拍“蒼蠅”不打“老虎”就會越反越腐;在建章立制與制度執行的問題上,認清前者是反腐的基礎,後者是反腐的關鍵;在國內反腐與境外反腐的問題上,認清腐敗是全世界的共同敵人,切實加強反腐敗國際合作,決不讓某些國家成為腐敗分子的“避罪天堂”。三要及時總結和運用反腐敗鬥爭的實踐經驗。充分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巡視利劍”和“派駐全覆蓋”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做到高標準和守底線相統一,抓懲治和抓責任相統一,搜尋問題和深化改革相統一,選人用人和嚴格管理相統一,不斷增強反腐敗鬥爭的系統性、創造性和實效性。

二、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始終把反腐倡廉建設放在突出位置

中國共産黨反腐倡廉100年的實踐表明,黨之所以能成為中國革命鬥爭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就在於始終堅持了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始終把反腐倡廉建設,確保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古今中外反腐實踐證明,歷史週期律不只是中國歷史上的興衰治亂、往復迴圈,也是世界政黨政治中執政在野、上台下臺的歷史寫照。中國共産黨之所以能夠不斷地破解歷史週期律的魔咒,就在於能夠以自我革命的勇氣和壯士斷腕的精神,在刮骨療毒中解決了自身在思想作風和消極腐敗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才能一次又一次實現了鳳凰涅槃。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是中國共産黨領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是中國共産黨領導,黨是最高政治領導力量。在我國,領導反腐敗鬥爭的重任,只能由中國共産黨來承擔。

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首先是管好幹部,關鍵是從嚴治吏。把從嚴管理幹部貫徹落實到黨的建設全過程。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黨十八大以來,我們黨把從嚴管黨治黨與反腐倡廉建設結合起來,以回答為什麼必須反腐敗作為邏輯起點,並把這一思想貫穿始終。黨要團結帶領人民進行偉大鬥爭、推進偉大事業、實現偉大夢想,應當做到打鐵必須自身硬,把黨建設得更加堅強有力,毫不動搖反對腐敗。我們黨持之以恒加強反腐倡廉建設,就是使全黨和全國人民認識到,建黨以來,反腐倡廉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必然要求,是一場輸不起的鬥爭,必須決戰決勝。面對腐敗易發多發的嚴峻形勢,我們黨和黨的領袖的態度、決心、勇氣,不僅是決定反腐敗鬥爭勝負的關鍵而且是克腐敗而制勝的強大動力。

黨對反腐倡廉建設的領導必須落實在主體責任上,首要的是落實黨委主體責任。主要是加強領導,選好用好幹部,防止出現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強化對權力運作的制約和監督,從源頭上防治腐敗;領導和支援執紀執法機關查處違紀違法問題;黨委主要負責同志要管好班子,帶好隊伍,管好自己,當好廉潔從政的表率。落實黨委主體責任和書記第一責任,既抓住了反腐敗鬥爭的“牛鼻子”,又抓住了反腐敗工作的整個鏈條,對於推進反腐敗鬥爭具有重大意義。

三、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始終把反腐倡廉建設置於黨和國家大局之中

以人民為中心是反腐倡廉建設的根本價值取向。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果斷地把黨和國家的工作重心從以階級鬥爭為綱轉向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昭示了為廣大人民謀利益的初心使命。黨的十八大之後,黨中央明確提出了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把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嚮往作為根本價值追求,是對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傳承和發展。反腐倡廉建設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就是把反腐倡廉始終置於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的總體佈局和“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的黨和國家大局中,取得人民的支援和擁護,獲取人民這一最深厚、最強大、最堅強的動力之源,形成反對腐敗、建設廉潔政治的磅薄偉力。

反腐倡廉以人民為中心,就是堅持反腐為了人民、反腐依靠人民、反腐由人民評價。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監察制度的本質特徵看,人民性是它的根本屬性。反腐倡廉的監察權力來源於人民,服務於人民,受人民監督。我國古代反腐倡廉的監察雖然具有“監督權力”、“治吏肅貪”等功能,但其本質上是為了維護君王的統治秩序。韓非子認為“法不可一無,皆帝王之具也”,管子説“以法治國,則舉措而已”。黨的反腐倡廉建設和國家監察制度不僅具有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維護黨的先進性、純潔性的工具性價值,而且其本身具有明顯的目的性,即實現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嚮往。這就告訴我們,反腐倡廉建設不僅是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的政治任務,而且應該成為人民幸福安康生活的政治保障。

四、堅持深化標本兼治,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反腐倡廉建設

標本兼治作為反腐敗鬥爭的基本方針,體現了反腐倡廉的基本規律。建黨百年反腐倡廉實踐證明,什麼時候治標和治本的關係處理得好,反對腐敗,建設廉政就會取得人民滿意的實效。而既往反腐倡廉成效不盡人意,恰恰是在治標與治本的關係上出了問題。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始終堅持治標不鬆勁,不斷以治標促進治本,既猛藥去疴、重典治亂,也正心修身、涵養文化,守住為政之本,將治標與治本有機統一于反腐敗工作實踐,實現了由腐敗與反腐敗膠著形態到取得反腐敗壓倒性勝利的轉變。事實説明,堅持標本兼治的基本方針,就要堅決克服治標忽視治本或治本忽視治標的片面思維模式,防止把治標與治本對立起來,割裂開來,堅持馬克思主義唯物辨證思維。在實踐中堅持以打促防、懲防並舉,做到懲治腐敗力度決不減弱、零容忍態度決不改變,堅決剷除腐敗這個致命的“污染源”;以馳而不息的恒心和韌勁,做到治標不鬆勁,不斷以治標促進治本。

要實現反腐倡廉的標本兼治,必須堅持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懲治腐敗。黨執政後反腐敗鬥爭的歷史演進,從某種意義上説是一個從重“人治”走向重“法治”的探索過程。進入新時代,關於“善於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反對腐敗,加強反腐敗國家立法,加強反腐倡廉黨內法規制度建設,讓法律制度剛性運作”的重要思想得到較好貫徹,依法治國方略在反腐敗工作領域得到重要體現。法治化反腐就是通過制定和實施法律,限制和規範公權力行使的範圍、方式、手段和程式,創設公正、透明的運作機制。法治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法治反腐是反腐敗思想觀念、體制機制、方式抓手的重大變革,是有效遏制腐敗的必由之路。而推進法治反腐重要抓手,就是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提出的“良法善治”,這既是深化依法治國實踐的客觀要求,又是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反對腐敗的必然要求。

法治化反腐的“良法”,就是不斷提高反腐倡廉立法的針對性、及時性、系統性、可操作性,形成完備的反腐敗和廉政建設的法律規範體系和黨內法規體系,高效的法治反腐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反腐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反腐保障體系。實現反腐敗的“善治”,就是要提高執紀執法的科學性和有效性。紀檢監察機關要依紀依法把監督執紀問責與監督調查處置貫通起來,不斷提高運用批評教育、組織處理、紀律處分、立案審查“四種形態”的能力和水準。堅持在運用第一種形態上下功夫,抓早抓小、動輒則咎,讓“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運用好第二種、第三種形態,對大多數輕微違紀違法者施以黨紀政務輕處分、少數違紀違法者施以黨紀政務、重大職務調整等重處分,體現黨的“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方針。在第四種形態對涉嫌嚴重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的極少數,既要態度堅決依法懲治,又要實現監察執法與刑事司法的有效銜接務必搞準,確保案件經得起歷史檢驗。

五、堅持解放思想、與時俱進,以改革創新精神推進反腐倡廉建設

在中國共産黨建黨一百年的歷史上,黨領導的改革開放無疑是具有偉大歷史意義的創舉。改革開放40多年來,無論是經濟體制改革還是政治體制改革,都涉及到優化公共權力的合理配置,壓縮權力腐敗的空間這一重大課題。凸顯我國“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的體制、制度和機制建設刻不容緩。“必須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讓人民監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作,是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的根本之策。必須構建決策科學、執行堅決、監督有力的權力運作體系,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要形成科學有效的權力制約和協調機制,加強反腐敗體制機制創新和制度保障,健全改進作風常態化制度”。在全面深化改革過程中,我國推出重大改革舉措共計230多項,有效破除束縛依法治國和法治反腐實踐的體制機制障礙,在很大程度上解決了立法不良、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司法不公、權力腐敗、監督疲軟、人權保障不力等突出問題。因此,全面深化改革是反腐敗源頭治本的根本舉措。

黨的反腐倡廉建設從革命戰爭年代一路走來,櫛風沐雨、砥礪奮進,實現從起步、探索、加強到鞏固的歷史性跨越。這是我們黨堅持解放思想,與時俱進,以改革創新的精神推進的結果。改革開放以來來,無論是經濟體制改革還是政治體制改革,都涉及到優化公共權力的合理配置,壓縮權力腐敗的空間這一重大課題。我國權力結構和運作機制總體上符合我國國情,但也必須看到,我國的權力配置和結構不盡科學,決策權、執行權和監督權之間有的沒有形成有效制約,有的權力過於集中,有的權力邊界不清晰,有的權力缺乏法律規範,有的權力監督制約乏力,各種監督不能形成有效的合力等等。“應完善權力配合和運作機制,堅持權責法定,健全分事行權、分崗設權、分級授權、定期輪崗制度,明晰權力邊界,規範工作流程,強化權力制約。堅持權責透明,推動用權公開,完善黨務、政務、司法和各領域辦事公開制度,建立權力運作可查詢、可追溯的反饋機制。堅持權責統一,盯緊權力運作各個環節,完善發現問題、糾正偏差、精準問責有效機制,壓減權力設租尋租空間。”

完善反腐敗治本措施必須深化監察體制改革。黨的十九大提出構建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國家監察體系,把組建國家監察委員會列在深化黨中央機構改革方案第一條,形成以黨內監督為主、其他監督相貫通的監察合力。經過一段時間努力,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已經顯示出多方面成效:加強了黨對反腐敗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優化了反腐敗資源配置,實現了黨內監督和國家監察、依規治黨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深化監察體制改革要落實中央提出的“工作職能要跟上、各項規則要跟上、配套法規要跟上、協調機制要跟上”的改革要求,實現對公權力監督的無死角、全覆蓋,充分發揮新體制的治理效能,為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提供制度保障。

六、堅持健全黨集中統一領導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必須健全黨統一領導、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增強監督嚴肅性、協同性、有效性,形成決策科學、執行堅決、監督有力的權力運作機制”。這是新的時代條件下推進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新要求,是建黨一百年來解決長期執政條件下權力監督問題歷史經驗的科學總結。

堅持黨對監督體系的統一領導。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涉及各級各類監督主體、監督制度,是一項艱巨複雜的系統工程。必須堅持穩中求進、統籌推進,不斷增強監督嚴肅性、協同性、有效性。隨著全面深化改革向縱深推進,健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已由前期的夯基壘臺、立柱架梁,中期的全面推進、積厚成勢,進入到系統整合、協同高效的新階段。各領域各環節監督的關聯性互動性明顯增強,每一種監督都會對其他監督産生重要影響,也都需要其他監督協同配合,必須上下統籌、聯動推進。要緊緊圍繞構建黨統一領導、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著力加強黨對監督體系建設的統一領導,牢牢掌握主導權。

堅持發揮黨內監督主導作用。突出黨內監督政治屬性,增強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鑒別力,推進政治監督具體化和常態化,督促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加強政治建設、做到“兩個維護”,堅守職能定位、踐行職責使命,全面從嚴治黨、正風肅紀反腐,健全制度機制、提高治理能力,確保黨的集中統一領導更加堅強有力。堅持問題導向,注重精準施策,完善對高級幹部、各級主要領導幹部監督制度,確保權力受到嚴格約束。要強化紀委監委專責監督。在更深層次更高水準上深化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不斷提升履職盡責水準。發揮紀委監委合署辦公優勢,健全統一決策、一體運作的工作機制。

堅持推動各類監督有機貫通、相互協調。著力消除對公權力行使的監督空白和盲區,把所有黨員幹部及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置於黨組織和人民群眾監督之下;著力健全協作配合機制,形成配置科學、權責協同、運作高效的監督網。要推進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巡視監督統籌銜接,加強紀檢監察機關監督檢查部門、派駐紀檢監察組、巡視巡察機構之間的資訊互通、監督互動,匯聚監督合力。要健全人大監督、民主監督、行政監督、司法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制度,發揮審計監督、統計監督職能作用,健全資訊溝通、線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用等工作機制,以黨內監督為主導,推動各類監督有機貫通、相互協調、形成合力。為實現黨在長期執政條件下,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提供重要制度保障。(作者夏鴻彬係中國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政商關係研究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