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鄂城區疫情防控指揮部發佈最新通告稱,自8月20日12:00起,鄂城區全區解除防範區管理,轉入常態化疫情防控管理。

全文如下:

鄂城區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第39號)

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規定,經專家組綜合研判並報經市防指同意,區防指決定:自8月20日12:00起,鄂城區全區解除防範區管理,轉入常態化疫情防控管理。

全區要繼續嚴格執行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重點單位、重點場所做好預約、限流、驗碼、測溫、減少人員聚集、通風消毒等措施。請廣大市民群眾嚴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項規定,繼續規範佩戴口罩,保持良好衛生習慣,做到勤洗手、常通風、不聚集,主動接種新冠病毒疫苗,保持安全社交距離。如有發熱、咳嗽等不適症狀,主動向社區(村)報告,在做好個人防護的情況下,及時到正規醫療機構就診,一起守護好我們共同的家園。

附件:常態化疫情防控提示

鄂州市鄂城區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1年8月20日

附件:常態化疫情防控提示

1.減少人員流動,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出市,非必要不出區,非必要不到中高風險區所在地。

2.嚴控聚集性活動,原則上不舉辦規模聚集性活動,確需舉辦的,報區級以上疫情防控指揮部審批。

3.出入各類公共場所必須佩戴口罩。文化休閒娛樂場所要實行限流、驗碼、測溫,室內要常通風。旅遊景點要實行限流、預約、錯峰、驗碼,不邀請、不組織中高風險區所在地人員來鄂旅遊。商場、集貿市場等要定時消毒、通風。

4.加強村(社區)管控,對外來人員及外地返鄂人員要及時排查,申報登記。做好村(社區)清潔消毒。

5.對境外來鄂返鄂人員、中高風險區來鄂返鄂人員,依照相關規定,落實嚴格閉環管控措施。

6.火車站、汽車站、機場、碼頭、高速公路出口等,一律實行驗碼、測溫,設立24小時核酸證明查驗點;對中高風險區所在地來鄂返鄂人員查驗核酸證明,不能提供證明的,應在現場進行核酸採樣,並實施閉環健康管理。

7.加強醫院規範管理,嚴格落實院感防控各項措施。

8.養老院、監所等特殊場所按有關規定實行封閉式管理。

9.疫苗接種全面提速,符合接種條件的人員要主動接種新冠疫苗,共築全民免疫屏障。

敬請全區居民不信謠、不傳謠,自覺遵守疫情防控規定,保持良好衛生習慣,做到勤洗手、常通風、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離,掌握衛生知識,做好個人防護。如有發熱、咳嗽等不適症狀,請主動向村(社區)報告,在做好個人防護的情況下及時到正規醫療機構就醫。相關部門要維護好市場秩序,保障物資供應,確保市民日常生活需要。

(來源 鄂州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