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武漢8月13日訊  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日前發佈的行政處罰資訊公示表(武銀罰字〔2021〕第11-21號)顯示,武漢眾邦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三項違規,被罰款150萬元。同時,該公司多名管理人員也因對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而被罰款。

根據該公示,眾邦銀行的主要違規行為包括如下三個方面:1.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2.未按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3.與身份不明客戶進行交易。

眾邦銀行多名時任管理人員被給予行政處罰,具體包括:時任武漢眾邦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智聯金融事業部副總經理的黃河對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被罰款2.5萬元;時任武漢眾邦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網際網路金融部總經理的沈偉對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被罰款1萬元;時任武漢眾邦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零售金融事業部總經理助理的呂萃對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被罰款1萬元;時任武漢眾邦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規部反洗錢主管的栢桐斌對未按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被罰款1萬元;時任武漢眾邦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運營管理部總經理的許承鍇對與身份不明客戶進行交易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被罰款3.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