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第4號市河湖長令,確保碧水保衛戰“凈化行動”深入開展、落地見效,市河湖長制辦公室日前出臺《咸寧市碧水保衛戰“凈化行動”實施方案》,細化分解“凈化行動”22項重點工作任務,推動岸上與岸下齊抓、治標與治本並舉,建設更多更美的幸福河湖,不斷提升咸寧市人居環境品質。

據悉,碧水保衛戰“凈化行動”共有四大類任務,具體為河湖水質凈化行動9項,河湖空間凈化行動4項,河湖環境凈化行動6項,嚴格監督考核任務3項,逐項明確了具體工作目標和責任單位、牽頭單位等。

河湖水質凈化行動主要是通過源頭治理,如加強控源截污、推進排污口排查治理、完善城區管網建設及雨污分流、推進化肥農藥減量增效等,從源頭上開展水污染防治。同時,水質凈化行動聚焦問題小微水體治理和長江禁捕退捕攻堅戰等,通過嚴厲打擊各類涉水違法行為、強化地表水水環境品質監測和考核等手段,著力推進河湖水質持續好轉。

河湖空間凈化行動主要是通過強力推進河湖確權登記,強化河湖生態空間管控,形成河湖保護全市“一張圖”。同時,鞏固“清四亂”、嚴厲打擊非法填湖、佔湖、圍湖等各類違法行為,並通過加強水文化建設,不斷提升河湖品位。

河湖環境凈化行動主要是通過河湖管護長效機制建設,包括開展重點河湖健康評價和編制“十四五”河湖保護“一河(湖)一策”,健全完善水域岸線垃圾常態化清理處置機制,推進跨界河湖建立協同共治機制。同時,發動社會各方力量,拓展宣傳方式,形成全社會共建共管共用的河湖管理格局,持續改善河湖環境面貌。

市河湖長辦要求,各級總河湖長要加強組織協調、強化履職盡責,統籌推進水安全保障、水資源保護、水污染防治、水生態修復、水環境治理,協調解決“凈化行動”實施中的重大問題。市河湖長制辦公室將會同相關部門加強檢查督辦,對不作為、慢作為的單位和個人進行約談、通報批評,必要時協調紀檢部門啟動問責追責機制,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