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當陽市、遠安縣、長陽土家族自治縣、夷陵區分別召開領導幹部大會,會議宣佈湖北省委、宜昌市委關於當陽市委、遠安縣委、長陽土家族自治縣委和夷陵區委主要領導同志職務調整的決定:
劉傳鋼同志任中共當陽市委書記;
湯明同志任中共遠安縣委書記;
李澤剛同志任中共長陽土家族自治縣委委員、常委、書記;
肖鵬飛同志任中共宜昌市夷陵區委委員、常委、書記。
張立新同志不再擔任中共遠安縣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
趙吉雄同志不再擔任中共長陽土家族自治縣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
6月7日,當陽市、遠安縣、長陽土家族自治縣、夷陵區分別召開領導幹部大會,會議宣佈湖北省委、宜昌市委關於當陽市委、遠安縣委、長陽土家族自治縣委和夷陵區委主要領導同志職務調整的決定:
劉傳鋼同志任中共當陽市委書記;
湯明同志任中共遠安縣委書記;
李澤剛同志任中共長陽土家族自治縣委委員、常委、書記;
肖鵬飛同志任中共宜昌市夷陵區委委員、常委、書記。
張立新同志不再擔任中共遠安縣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
趙吉雄同志不再擔任中共長陽土家族自治縣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