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徵收使用土地1728畝,其中耕地598.53畝,廣水市多人被省紀委監委問責。5月10日,湖北省自然資源廳通報了這起重大典型土地違法案件。

2019年11月,發現廣水市非法批准徵收、使用土地建設徐家河生態防洪公路違法線索後,省自然資源廳隨即立案調查。

經查,廣水市非法批准徵收、使用長嶺鎮、馬坪鎮、關廟鎮和城郊街道辦事處集體土地1638.71畝、國有土地89.46畝,其中耕地598.53畝(含永久基本農田491.89畝),用於徐家河生態防洪公路項目建設。

2020年4月,省自然資源廳對廣水市依法作出行政處理決定,全部收回該項目非法批准徵收、使用的土地,並恢復土地原狀。同年5月,省自然資源廳將該案涉嫌違法違紀線索移送省紀委監委處理。省紀委監委對廣水市委主要負責同志予以批評教育,對廣水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予以誡勉,對2名政府分管負責同志分別予以誡勉和黨內警告,對3名鄉鎮政府主要負責同志進行立案審查。

“依法查處土地違法重大典型案件,體現了自然資源部門高舉利劍、嚴查違法用地問題的決心。”省自然資源廳有關負責人表示,今後將繼續保持高壓態勢,採取“長牙齒”的硬措施,直接查處、掛牌督辦、公開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切實維護好我省自然資源的保護與合理利用秩序。

(記者祝華、通訊員唐玥、王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