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持續抓好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問題整改落實,堅決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堅決奪取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雙勝利,按照省委省政府統一安排,2020年9月21日至30日,湖北省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以下簡稱“督察組”)對仙桃市開展第一輪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並形成督察意見。經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組于2021年5月7日向仙桃市委市政府進行反饋。督察組副組長史芳斌通報督察意見。仙桃市委書記羅聯峰作表態發言。仙桃市市長余珂主持會議。督察組、省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有關人員,仙桃市“四大家”領導及各有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等參加會議。
督察認為,2018年以來,仙桃市委市政府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關於生態環境保護的有關工作要求,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先後24次專題研究生態環境保護重點工作,出臺《仙桃市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方案》等文件,將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落實情況納入各地各部門年度目標考核重要內容,督察整改工作取得積極進展和成效。
仙桃市將美麗城鎮、美麗鄉村、美麗庭院“三美”建設與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緊密結合、一體推進,將整治城市衛生環境等與加大環保宣傳力度等融為一體、內外兼修,既提升了外在形象,又涵養了內在氣質。統籌開展治水提質、治氣護藍、治土凈污,全力實施“截污、清污、減污、控污、治污”五大工程、“揚塵污染治理、機動車尾氣污染防治、清潔能源改造、秸稈禁燒”四大工程,2019年全市水環境和空氣環境品質均完成省下達考核指標。
仙桃市狠抓環保督察整改、重點問題整治、養殖污染整頓,中央環保督察反饋的37個問題已整改銷號36個,省環保督察反饋的36個問題已整改銷號25個;完成關改搬轉沿江化工企業10家;對禁養區386家養殖場開展“回頭看”,規範整治非禁養區694家規模養殖場。2018年省環保督察以來,立案調查環境違法案件142件,行政拘留3人,刑事拘留13人。
督察指出,仙桃市在改善生態環境品質、推進環境保護督察整改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積極進展和成效,但與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要求、人民群眾期盼、高品質發展目標相比仍有差距。
一是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認識有待加強。部分鄉鎮(園區、辦事處)、部門以及少數幹部對生態文明建設認識不深、貫徹不夠,用新理念指導生産和發展不夠。監管缺失。武漢城市圈(仙桃)城市礦産資源大市場有限公司廠內車間缺乏有效管理,大量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工作實際上在廠外,長期無人監管,環境風險突出。規劃不夠。仙桃市在産業規劃佈局上,缺乏統籌考量。有些新建工業項目沒有入園,既增加了環境監管難度,也增加了生態環境風險;産業結構以製造業為主,集中度不高,推動産業高端化、集約化方面還有待加強。執行不力。仙桃市沿江化工企業關改搬轉推進措施不夠有力,工作進展緩慢,納入搬遷計劃的2家危化品企業未能在規定的2020年底前完成搬遷任務。仙桃市現有環保隊伍能力水準和相關保障還需強化提高。
二是整改落實有差距。存在整改推進不力、整改不到位、不徹底的問題。仙桃市列入湖北省重點湖泊保護名錄的湖泊有10個,湖泊保護重視仍然不夠,整改措施大多停留在規劃層面,退垸還湖進展緩慢,湖泊水質整體呈惡化趨勢。群眾對畜禽養殖污染反映仍較突出,部分養殖場糞污綜合利用率不高,養殖糞污溢流甚至隨意傾倒的現象未從根本上得到杜絕,劃定的畜禽養殖禁養區內還有多家規模畜禽養殖場未關停,部分養殖場養殖面源污染仍然存在。部分地區工業污水不能得到有效收集處理,部分鄉鎮工業聚集區存在環境風險,化工園區廢氣廢水擾民問題突出。
三是水污染防治形勢依然嚴峻。主要流域水質達標情況不穩定,水系碎片化影響河流生態,鄉鎮污水處理配套管網設施建設及運作存在短板。
督察要求,仙桃市委市政府要認真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的政治責任,堅持黨委領導、政府主導、企業主體、公眾參與,不斷改善生態環境品質。要強力推進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整改,重拳治水、治氣、治土,加強化工園區規範化整治。要依法依規推動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落地,對落實責任不力,特別是對整改不力、整改不嚴不實及生態環境保護領域中存在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問題,要按有關規定,嚴肅責任追究。
督察強調,仙桃市委市政府應根據督察反饋意見,抓緊制定整改方案,在30個工作日內報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要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
督察組還對發現的重點問題進行了梳理,已按有關規定移交仙桃市委市政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