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工作部署,堅持開門搞整頓,現將襄陽市政法隊伍頑瘴痼疾專項整治內容和舉報渠道面向社會公開,即日起至2021年6月15日,請社會各界監督。

一、全市政法隊伍教育整頓頑瘴痼疾專項整治重點:

1.違反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問題。主要是領導幹部違規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違規過問案件;司法人員與案件當事人、律師、特殊關係人、仲介組織不正當接觸交往問題。

2.違規經商辦企業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違規從事經營活動。

3.違規參股借貸。

4.有案不立、壓案不查、有罪不究。

5.違規違法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

6.法官、檢察官離任後違規從事律師職業,充當司法掮客。

7.影響營商環境的突出問題。

二、全市黨委政法委系統教育整頓頑瘴痼疾專項整治重點:

1.違反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問題。

2.違反規定利用崗位職權謀取利益問題。

3.執法司法監督不力問題。

4.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

三、全市法院系統教育整頓頑瘴痼疾專項整治重點:

1.違反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的突出問題。

2.違規經商辦企業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違規從事經營活動,違規參股借貸的突出問題。

3.違規違法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的突出問題。

4.有案不立、壓案不查、有罪不究的突出問題。

5.法院工作人員離任後違規從事律師職業、充當司法掮客問題。

6.影響法治化營商環境的突出問題。

四、全市檢察系統教育整頓頑瘴痼疾專項整治重點:

1.貫徹落實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不到位的問題。

2.檢察人員違規經商辦企業,檢察人員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違規從事經營活動的問題。

3.違規參股借貸的問題。

4.有案不立、壓案不查、有罪不究的問題。

5.對違規違法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監督不力的問題。

6.檢察官離任後違規從事律師職業、充當司法掮客的問題。

7.影響法治化營商環境的突出問題。

五、全市公安系統教育整頓頑瘴痼疾專項整治重點:

1.貫徹執行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不到位問題。

2.有案不立、壓案不查、降格處理及違規取保候審等問題。

3.違規違法辦理罪犯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問題。

4.違規插手、干預經濟糾紛問題。

5.違規經商辦企業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違規從事經營活動,違規參股借貸問題。

6.其他突出問題。

六、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教育整頓頑瘴痼疾專項整治重點:

1.貫徹落實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中的突出問題。

2.違規違法辦理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

3.違規經商辦企業;違規參股借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違規從事經營活動。

4.司法人員與律師不正當接觸交往,原法院、檢察院人員充當司法掮客,影響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潔。

5.公證、司法鑒定人員違規違法執業,不履職盡責,損害群眾利益。

歡迎廣大人民群眾監督,感謝社會各界的關心支援!相關意見建議可通過以下渠道反饋:舉報電話:0710—3600019;受理時間:每天8:00—20:00;郵政信箱:襄陽市第2021—1號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