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直以來,恩施州以“生態立州”為總綱,在“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引領下,將生態文明建設融入經濟社會發展之中,成績斐然……
綠色,是恩施的底色,也是恩施持之以恒守護的顏色。
一直以來,恩施州以“生態立州”為總綱,在“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引領下,將生態文明建設融入經濟社會發展之中,成績斐然:
2018年,州城恩施市優良天數達334天,優良率達91.8%,恩施、建始、巴東、咸豐、利川、鶴峰進入全省縣域環境空氣品質排名前十;
全州17個地表水斷面、13個跨縣(市)界斷面、10個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為100%;
森林覆蓋率達64.65%,林木綠化率達73.63%;
全州生態保護紅線佔比面積達51.6%,佔全省生態保護紅線面積的30%;
……
然而,生態文明建設是一個長期的過程,既不能一蹴而就,也不能一勞永逸,必須以嚴密的法制長久維護。為此,州委、州政府始終堅持做綠色發展的“加法”、污染治理的“減法”,不斷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生態文明制度體系日臻完善,不僅守住了綠水青山,更為打造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區不斷注入新的活力。
咬定目標方向深入推進生態立州
初夏五月,惠風和煦,宣恩縣萬寨鄉伍家臺村迎來一批又一批遊客。
“我們經常來伍家臺遊玩,這裡環境好、風景美,讓人心曠神怡!”外地遊客讚嘆。
近年來,伍家臺以生態文明助推美麗鄉村建設,實現了人居環境更凈、鄉風民風更淳、村落風景更美、地方人氣更旺,村民也逐漸凝聚起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共識,伍家臺也因此榮獲了“恩施州青年眼中最美鄉村”“省級生態村”“全國文明村”等稱號。
伍家臺村的發展,只是恩施州生態文明建設的一個縮影。
2008年,“生態立州”上升為全州戰略。生態環境保護,“一把手”擔負起主體責任,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
從此,恩施州保持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戰略定力不動搖。
2014年7月,州委六屆七次全會作出《關於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美麗恩施的決定》,明確提出率先建成全國生態文明示範區目標。
2016年12月,州第七次黨代會結合恩施州形象定位提出打造“一谷、兩基地、三示範區”的要求,將創建全國生態文明示範區納入十三五時期的重要工作目標,強調立足美麗恩施,推進綠色發展,並從推進環境綜合整治、推進綠色低碳迴圈發展、全面節約和利用資源、推動貧困群眾分享生態紅利等方面對生態文明建設進行了科學謀劃。
2017年6月,州政府制定印發《恩施州2017—2020年生態文明建設行動方案》,全州深入開展生態經濟培育、美麗城鄉建設、生態屏障建設、風險防控等十大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區創建行動;出臺《恩施州創建國家級省級生態文明建設示範縣(市)獎勵辦法》,提出對獲得省級生態文明建設示範縣(市)命名的,獎勵1000萬元;獲得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範縣(市)命名的,獎勵2000萬元……
10餘年來,恩施州始終把生態文明建設放在突出位置,從優化生態環境、發展生態産業、弘揚生態文化、建立長效機制等方面系統部署,將“生態立州”融入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建設的各方面和全過程,生態文明建設的步伐越走越有力。
相繼出臺地方法規為“綠水青山”保駕護航
恩施,是一個山水相伴的地方。
清江、貢水、酉水……一條條河流水清岸綠,成為恩施一道道靈動的景致。
這一汪汪碧水,不僅折射出恩施的水環境之變,更濃縮著恩施對生態文明建設持之以恒的追求和堅定不移的決心。
為保“一江清水永續東流”,恩施州為域內水環境保護立法,大力實施“水更綠”工程。全州上下從清江流域、三峽庫區等重點流域區域的水環境治理,到大氣、土壤環境治理,環境綜合治理一路向前,生態環境治理水準顯著提升。
“兩山論”的核心,是“綠水青山”與“金山銀山”有機統一、互相轉化。這個漫長的過程,不僅需要咬定目標方向,更需要明確法律法規。為此,我州相繼出臺了一系列地方法規,為“綠水青山”保駕護航。
2002年,州人大四屆五次會議審議通過《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清江保護條例》;2010年,出臺《星斗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條例》;2011年,出臺《恩施州旅遊條例》;2016年4月,出臺《恩施州山體保護條例》;2016年9月,出臺《恩施州酉水河保護條例》……
一個個地方性法規相繼出臺,使恩施州生態文明建設的“制度籠子”越扎越牢,劃定了紅線,也明確了底線。
完善制度體系讓生態文明建設活力迸發
2015年4月,我州在全國率先出臺《環境違法行為有獎舉報實施辦法》,探索建立環境違法行為有獎舉報機制。
《辦法》提出,每年列支100萬元支援有獎舉報,並開通了“12369”舉報熱線,進一步暢通群眾環境利益訴求渠道,讓公眾監督和參與生態環保工作。
截至2018年底,全州共受理舉報1039件,已按時辦結982件,對符合獎勵條件的91件,共核定獎勵資金18.25萬元。
生態文明建設涉及方方面面,為完善制度體系,州委、州政府從未停止探索的步伐,“新動作”屢見不鮮。
2018年3月,州政府印發《恩施州山長制實施方案》,標誌著恩施州在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上邁出了堅實的恩施步伐。
突破老思路、老辦法,不斷踐行新理念、新舉措。我州率先在全省推行五級山長制,覆蓋州、縣、鄉、村、宗地五級的山長制管理體系,進一步紮緊了山體保護制度“籠子”,力保“恩施綠”不褪色。
截至2018年底,全州8縣市均出臺《山長制實施方案》《山體保護法定圖則》和《山體保護專項規劃》,且基本編制完成,全州684座規劃區保護山體已落實山長499名、資訊員223名,設立公示牌375塊,全州8縣市城市規劃區內的山體均建立山長制管理體制,職責明確、配合緊密、協調有序、監管有力的山體管理責任體系已初步構建。
不僅如此,恩施州還積極推進“路長制”,嚴格落實“河(庫)長制”,開展了自然資源資産負債表編制和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産審計,正在探索建立耕地草原河湖休養生息制度。
一項項創新機制,為恩施州生態文明建設提供了法治和制度保障。
如今,綠色的生産生活方式、生態環保理念已逐步深入人心,持續的探索和努力已初顯成效。
生態文明建設只有起點沒有終點,美麗恩施建設還需砥礪前行。
(記者 汪書宇 通訊員 柳惠煉 羅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