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將至,為進一步嚴明紀律,以案示警,以案釋紀,以案促改,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環境,4月2日,市紀委監委網站通報了近期查處的6起典型問題。

一、宜城市龍頭街道原黨工委副書記龔明醉駕問題

2020年10月20日晚,龔明酒後駕駛小型轎車沿宜城市區襄沙大道由南向北行駛時被執勤民警查獲,經鑒定屬於醉酒後駕駛。2020年11月26日,龔明因危險駕駛罪被宜城市人民法院判處拘役三個月,並處罰金4000元。2021年1月,龔明受到開除黨籍和開除公職處分。

二、襄州區黃集鎮黨委副書記張璨酒駕問題

2020年4月13日21點,張璨駕駛東風雪鐵龍小型汽車從207國道行駛至臥龍大道方向時被執勤民警查獲,發現張璨未隨車攜帶駕駛證,經現場酒精呼吸檢測儀檢測,判定張璨為飲酒後駕車。2020年11月,張璨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三、樊城區水政監察大隊原黨支部書記、大隊長劉穎醉駕問題

2018年12月17日21時,劉穎醉酒後駕駛機動車行駛至高新區中原西路航太花園路段時被交警查獲,經鑒定屬於醉酒後駕車。2019年7月,劉穎因犯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一個月、緩刑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2020年5月,劉穎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四、老河口市人民檢察院司法行政事務管理局四級主任科員宋進平酒駕問題

2018年7月10日,宋進平飲酒後在無駕駛證的情況下,駕駛無號牌的兩輪摩托車上路行駛,被公安機關處以罰款2700元的行政處罰。2020年12月,宋進平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五、南漳縣九集鎮政府幹部張華公共場所“帶彩”娛樂問題

2021年1月20日,張華與余某等三人在城關鎮某酒店“帶彩”娛樂,被縣紀委暗訪組發現。2021年2月,張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六、宜城市植物保護站工作人員袁萬波“帶彩”娛樂問題

2020年9月30日下午,袁萬波和朋友在襄城區某酒店“帶彩”娛樂,被襄陽市檢查組查獲。2021年2月,袁萬波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上述6起典型問題,説明在持續深化作風建設的高壓態勢下,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酒駕、帶彩娛樂問題仍很突出。全市各級黨組織必須高度重視,不能有絲毫麻痹懈怠,要結合本地本單位實際情況進行安排,通過節前教育、專題研學、主題黨日等多種方式,將典型案例通報到每一個支部及黨員,嚴明紀律要求,強化監督管理。各級黨委(黨組)主要負責同志及班子成員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實把作風建設當作分內之事、應盡之責,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和“一崗雙責”,抓好班子、帶好隊伍、對身邊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咬耳扯袖,防止“四風”問題反彈回潮。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強化監督執紀問責,敢於亮劍、敢於較真、敢於糾偏,在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的同時,要堅持“一案雙查”,對履行“兩個責任”不力的相關責任人嚴肅追責問責,進一步傳導壓力,壓實責任,努力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環境。

(通訊員 襄紀廉 全媒體記者 韓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