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江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八屆〕第九十三號

2021年3月26日,潛江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決定:

任命陳波同志為潛江市監察委員會副主任;

任命張皓同志為潛江市監察委員會委員;

任命張軍同志為潛江市監察委員會委員;

任命讓錕同志為潛江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檢察委員會委員、副檢察長;

任命蔣鴻濤同志為潛江市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任命劉宏同志為潛江市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任命李紅同志為潛江市人民法院熊口人民法庭庭長;

任命彭曉瑩同志為潛江市人民法院審判員;

任命胡俊紅同志為潛江市人民法院審判員;

任命楊濤同志為潛江市人民法院審判員;

任命朱立同志為潛江市人民法院審判員;

免去劉竹子同志潛江市人大常委會城鄉建設環境資源保護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免去劉鋒華同志潛江市監察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免去王林華同志潛江市監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免去蒲清慧同志潛江市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免去王忠漢同志潛江市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免去李群梅同志潛江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特此公告。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