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滄桑巨變,荊楚大地煥然一新。我省做好生態修復、環境保護和綠色發展三篇大文章,讓荊楚大地“天藍、地綠、山青、水凈”“綠色顏值”越來越美。
2018年,我省國考城市空氣品質優良天數比率為76.7%,同比增加0.6個百分點;國考水質斷面優良比例達到86%,比全國平均水準高出15個百分點。我省以系統性的舉措推進山水林田湖草一體化修復,實施長江防護林建設、水土流失治理、河湖濕地保護等一批生態重大工程,把全省22.3%的版圖面積納入生態紅線的保護範圍,4230條河流、755個湖泊實現河湖長制全覆蓋,長江綠色生態廊道正在形成。
污染防治強力推進,環境品質越來越好
70年來,全省制定了一系列促進主要污染物減排的制度、政策和措施,環境污染防治力度不斷加大,防治成效逐漸顯現,全省環境品質越來越好。
主要污染物減排效果不斷顯現
污染減排是調整經濟結構、轉變發展方式、解決環境問題的重要手段,也是改善環境品質、改善民生的重要措施。從改革開放初期到“八五”時期,我省經濟增長以高投入、高污染、高産出的外延增長方式為主,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由1986年的25.78萬噸上升到1995年的最高值79.1萬噸。
從“十五”開始,我國開始將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納入我國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綱要,對二氧化硫、化學需氧量等6種主要污染物排放提出了控制目標。“十一五”規劃綱要提出了單位國內生産總值能耗降低20%左右,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兩項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減少10%的約束性指標,我省節能減排工作進入了新階段,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
2009年我省化學需氧量排放量57.57萬噸,比2005年下降6.54%;2010年二氧化硫排放量69.5萬噸,比2005年下降3.18%。2015年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較2010年分別下降12.25%、13.95%、20.61%和18.49%。2018年,全省大氣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別為47.43萬噸和46.96萬噸,較2015年分別下降18.63%和13.85%。
水污染防治攻堅取得實效
千湖之省,水潤荊楚。
新中國成立以來,我省制定實施了一系列法規與措施守護碧水。2005年,我省將流域水污染防治納入政府目標責任制考核,“十二五”以來,我省實施碧水行動,制定了《湖北省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方案》,積極探索建立跨界水環境品質生態補償機制。2014年7月,被稱為史上最嚴的《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條例》正式實施,該《條例》明確了對水污染取上限處罰、按日連續處罰等,通過制定實施一系列法規與措施守護碧水。
2018年,全省地表水環境品質狀況穩中趨好,全省179個河流監測斷面,水質優良斷面比例為89.4%,同比提高2.8個百分點,較2015年提高5.2個百分點;劣Ⅴ類斷面比例為1.1%,同比下降2.8個百分點,較2015年下降4.4個百分點。
長江幹流、漢江幹流水質為優,長江支流、漢江支流水質總體為良好,三峽庫區、丹江口庫區及主要支流水質為優,11座主要水庫水質為優。此外,全省308個重點湖泊水質總體穩定,147個縣級以上(含縣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為100%。
2018年,全省地表水河流高錳酸鹽指數、氨氮和總磷等主要污染指標,年均濃度均值與2015年相比分別下降6.5%、33.3%和19.4%。
大氣環境品質持續改善
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大氣污染防治工作。2015年,省人大通過了《關於農作物秸稈露天禁燒和綜合利用的決定》,全面禁止露天焚燒秸稈。出臺《湖北省環境空氣品質生態補償暫行辦法》並及時修訂完善。嚴格空氣品質目標考核獎懲,落實2016年度環境空氣品質生態補償獎勵9630萬元……通過打響藍天保衛戰,全省環境空氣品質進一步提高。
2018年,納入國家考核的13個地級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76.7%,較2017年同期上升0.6%,較2015年同期上升11.8%。
城市顆粒物濃度逐步下降,2018年,空氣中二氧化硫(SO2)、可吸入顆粒物(PM10)、細顆粒物(PM2.5)、一氧化碳(CO)濃度較2017年分別下降:15.4%、6.5%、10.2%、5.9%;較2015年分別下降:38.9%、27.0%、32.3%、15.8%。
2015年-2018年,全省二氧化硫(SO2)、可吸入顆粒物(PM10)、細顆粒物(PM2.5)、一氧化碳(CO)年均值濃度呈現逐年下降的趨勢。
土壤污染防治穩步推進
2016年2月,省人大審議通過的《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為我國首部針對土壤污染防治的地方性法規,為全國土壤污染防治立法作出了有益探索。
2018年,我省全面完成農用地詳查,調查土壤點位17935個,農産品點位5922個。全面啟動重點行業企業調查,已採集地塊1926個。並開展例行土壤環境品質監測,布設國控監測點位1926個,新增省控監測點位3820個。
我省還強化涉重金屬行業污染防控,開展涉鎘等重金屬排查整治,公開土壤環境重點監管企業名單293家,在礦産開發集中區域執行特別排放限值,對建設用地風險加強防控。
生態修復紮實推進,生態狀況逐步改善
我省大力開展植樹造林、退田還湖等工作,改善了湖泊面積萎縮、森林面積下降的趨勢,森林生態環境和湖泊生態環境得以恢復。同時大力加強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發展,加快水土流失的治理步伐。
自然保護區建設得到加強
1982年,省政府批准建立神農架自然保護區,這是我省第一個省級自然保護區。到1984年全省共建立了神農架、星斗山、九宮山、後河、木林子等5個自然保護區和利川小河水杉自然保護點,形成湖北省第一批自然保護區。
1985年以後自然保護區建設加快,保護類型也逐步多樣化。到2000年底,全省建成自然保護區33個,其中國家級5個,總面積59.79萬公頃,佔全省國土面積的3.22%。截止2017年底,全省自然保護區已達82個,其中國家級22個,總面積112.06萬公頃,佔全省國土面積的6.03%。與保護區相匹配的一系列監管體制、機制也相應建立和完善。
濕地保護工作取得成效
濕地與森林、海洋並稱為全球生態系統,被譽為“地球之腎”,在涵養水源、凈化水質、調蓄洪水、調節氣候和維護生物多樣性等方面有著其他生態系統不可替代的作用與功能。湖北位於長江中游地區,地處我國南北過渡地帶,境內湖泊眾多,濕地資源異常豐富,素有“千湖之省”美譽。我省制定了濕地保護相關規劃,建立了濕地保護管理體系、濕地資源數據庫。全省目前共有2167.5萬畝濕地,佔國土面積的7.8%,國際重要濕地4個,國家濕地公園66個,濕地有效保護率提高至44.92%。
水土流失治理取得新進展
我省穩步推進水土保持重點工程,啟動了水土保持世行貸款項目、長江上中游水土流失綜合治理、丹江口庫區及上游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坡耕地水土流失專項治理、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建設工程,開展水土保持監測網路與資訊系統建設。截至目前,全省已累計治理水土流失面積9953.37平方公里,年治理速度已由原來的400平方公里提高到2017年的1620平方公里。
長江大保護成效初顯,岸邊復綠水質更優
湖北是長江幹線徑流里程最長的省份,是三峽庫壩區和南水北調中線工程核心水源區所在地,也是長江流域重要的水源涵養地和國家的重要生態屏障。守護一江清水東流、一庫凈水北送,湖北責任重大。
省委、省政府堅決落實中央“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指示精神,切實把修復長江生態環境擺在壓倒性位置,省人大出臺《關於大力推進長江經濟帶生態保護和綠色發展的決定》全面推進長江大保護。目前,長江出湖北斷面(武穴中官鋪)水質與入湖北斷面(巴東巫峽口)水質類別保持一致,都為Ⅱ類。
“十大標誌性戰役”初戰告捷
為做好長江大保護工作,省政府成立了“十大標誌性戰役”省指揮部和15個專項戰役指揮部,通過開展沿江化工企業關改搬轉、城市黑臭水體整治、農業面源污染整治、長江幹線非法碼頭整治等舉措推進長江大保護。“關改搬轉”101家沿江1公里範圍內的化工企業,破解“化工圍江”;1211個碼頭被取締,騰出長江岸線150公里;禁養區內關停搬遷畜禽養殖場 (戶)12784家,拆除127.54萬畝圍欄圍網和網箱養殖,27.45萬畝投肥(糞)養殖和4.5萬畝珍珠養殖被取締;長江兩岸造林綠化60.04萬畝。全省還建成鄉鎮垃圾轉机站276個,治理存量垃圾872.79萬立方米。
我省還將約22.3%的土地面積納入紅線範圍進行保護監管,通過自然保護區監管打造長江生態安全屏障。我省大力查處各種損害自然保護區的違法行為,截止目前保護區內45萬畝圍欄圍網和網箱全部拆除,關停企業280個,拆除建築逾32萬平方米,罰款1353.8萬元。
飲用水源地安全也是長江大保護的重點。目前,我省有129個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源地,893個鄉鎮級飲用水源地和2700多個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在這些水源地保護區邊界,我省設立了明確的地理界標和警示標誌,並設有隔離防護設施等。我省每年對這些水源地保護區進行“體檢”,並向社會公開結果。同時,對縣級以上水源地環境問題進行集中整治。至2018年底,272個縣級及以上飲用水源地問題基本整改到位。
固體廢物污染是長江生態安全一大隱患。2018年,我省按照“清理、溯源、處罰、追責”的原則,採取挂賬銷號、資訊公開、掛牌督辦、現場核查等措施清除固體廢物,破獲了長江黃梅小池段跨省非法傾倒固廢案、漢江仙桃段“煉鉛黑窩點”等污染環境重大案件,及時消除了這些長江生態環境安全隱患。
……
目前,我省全面打響的長江大保護“十大標誌性戰役”已取得初步成效,長江有凈水,沿岸有綠意。
“八大專項”強力治水
我省緊盯重點領域、重點問題,按照“實打實、硬碰硬、點對點”工作要求,開展“八大專項”行動,強力保護長江。
劣Ⅴ類水體整治行動,力爭在2020年底前,消除長江流域省控斷面水域劣Ⅴ類水體;
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將分類推進入河排污口規範整治,建立入河排污口管理長效機制;
“綠盾”行動,將解決各級自然保護區存在的採礦(石)、採砂、設立碼頭、開辦工礦企業、擠佔河(湖)岸、侵佔濕地以及核心區緩衝區內旅遊開發、水電開發等8類問題;
“三磷”排查整治行動,針對磷礦,磷肥、含磷農藥和黃磷製造等磷化工企業和磷石膏庫進行排查整治,取締淘汰一批,達標改造一批,規範提升一批,緩解長江總磷污染;
“清廢”行動將持續排查固體廢物,對發現的問題督促限期整改,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飲用水源地專項行動,以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噸以上的飲用水源地為重點,2020年,完成鄉鎮級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劃、立、治”整治。
城市黑臭水體整治行動,將補齊城市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短板,加快黑臭水體整治,到2020年消除90%以上;
工業園區污水處理設施整治行動,長江經濟帶101家省級及以上工業園區將實現污水收集處理整治,到2020年基本實現其他所有工業園區污水管網完善,污水處理廠穩定達標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