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地處長江中上游交界處,頭頂著“我國重要珍稀瀕危物種棲息地”、“長江流域中游水環境安全重要城市”、“長江經濟帶重要節點城市”等標簽。未來10至20年,是宜昌市建設現代化特大城市的關鍵時期,也是資源環境約束趨緊、生態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矛盾加劇的時期。

保障城市生態安全、維護生態系統的良性迴圈、促進社會經濟與生態環境和諧發展,刻不容緩!

國家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明確要求開展城市環境總體規劃編制試點。2012年9月19日,宜昌被列為首批12個試點城市之一。

面對機遇,宜昌拿出了《宜昌市環境總體規劃(2013-2030年)》,並率先通過專家論證、由市人大審議通過。《規劃》按照“綠色決定生死”的理念,進一步強化生態理念、維護生態安全、加強制度建設,打造天藍、水清、山綠、城美的幸福新宜昌,促進宜昌綠色發展跨越式發展。

四大目標振奮人心

3月16日,宜昌市環保研究所副所長陳安向本報記者介紹了《規劃》的編制過程。

2013年1月,規劃編制工作全面啟動,編制組調查收集了宜昌市20多個部門及各縣市區環保局對規劃編制的需求與建議;開展了黃柏河、猇亭工業區、白洋鎮工業園區等實地調研,完成了調研報告及規劃大綱初稿。10月,編制組向宜昌市政府彙報了大綱初稿主要內容,對各縣市區開展了全面調研,並結合調研情況對大綱進行了修改。

2014年5月17日,宜昌市人民政府在北京組織召開《規劃大綱》專家論證會,以金鑒明院士為組長的7位專家對大綱文本、圖集及專題報告的內容進行了認真評議,一致同意通過大綱論證。

隨後,編制組赴宜開展規劃意見徵求工作,與宜昌市各縣市區進行了意見徵詢及對接,共組織召開了15場現場交流座談會,收集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部門書面意見共239條,並對規劃進行了修改。

2014年11月17日,市長馬旭明主持召開《規劃》編制工作彙報會,聽取了編制組對規劃成果的彙報。馬旭明對規劃給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評價,同意規劃成果。編制組徵詢了市政府及參會部門領導意見,並與規劃、國土等部門開展了多規銜接,收集了52條意見,完成了規劃的修改完善工作。

2014年12月14日,宜昌市政府在北京組織召開規劃專家論證會,專家組一致同意通過規劃論證,並認為,《規劃》突破了環境空間管控技術難題,開創了環境總規技術方法體系,進行了多規融合的技術探索,在總規編制理論、技術、方法和實踐等方面具有國際先進水準。

2015年1月,宜昌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3次會議審議通過了《規劃》議案,並頒布實施。《規劃》要求,在建設現代化特大城市的進程中,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將宜昌市建設成為生態安全格局穩固、自然資源高效利用、環境品質優良、環境公共服務水準穩步提升的宜居、宜業、宜旅的新型城市。

“生態安全格局穩固”、“自然資源高效利用”、“環境品質優良”、“環境公共服務水準穩步提升”,四大目標,指向明確,振奮人心。

三條“紅線”決定生死

綠色決定生死。依據宜昌市生態環境格局及經濟社會發展與資源環境現狀,《規劃》劃定了三條“紅線”:

生態功能紅線區10358.56平方公里(佔全市國土面積的48.83%),主要為法定的生態保護區、禁止開發區域生態服務功能極重要的地區、生態極敏感的地區及重要的生態濕地等,該區域內實現嚴格保護,禁止大規模城鎮建設、工業開發和礦産資源開發;

水環境品質紅線區6358.37平方公里(佔全市國土的面積29.99%),主要為飲用水源地匯流區域和水源保護區的源頭、珍稀水生生物物種保護等地區,該區域內禁止新增廢水工業項目和採礦;

大氣環境品質紅線區3537.59平方公里(佔國土面積的16.65%),該區域內禁止廢氣排放企業和高污染燃料。

“生態保護紅線的制定將從空間規劃角度對污染物排放和生態破壞行為展開管理,使生態環境保護步入了空間規劃管理的新階段,將徹底扭轉環境污染被動治理及生態破壞被動恢復的局面。”陳安説,不僅如此,這三條“紅線”的確立,還為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社會經濟發展規劃、環境保護專項規劃、區域及流域污染防治規劃等規劃的科學編制和實施提供了前瞻性、系統性的指引,宜昌市生態保護紅線的制定為宜昌市科學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與此同時,《規劃》還對水環境、大氣環境容量以及土地資源、水資源的承載現狀進行了系統評價,提出了宜昌市水資源、土地資源、水環境及大氣環境承載上線,以及保障環境資源永續利用的任務及措施。

撥開雲霧,思路逐漸清晰:抓住長江經濟帶建設、産業轉型升級、生態文明建設體制機制改革的有利契機,堅持環境優先、科學發展,以生態功能紅線、環境品質紅線、資源開發紅線管控為手段,建設“宜人昌盛”的美麗宜昌。

確定上線保護生態

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迫在眉睫。《規劃》對環境資源承載力進行了充分評估,提出宜昌市水資源、土地資源、水環境及大氣環境承載上線,制定了包括大氣環境等在內的環境品質改善戰略,讓環境保護有依可循、有法可依。

考慮生態環境功能重要性、保護與治理壓力大、未來存在較大環境風險等因素,《規劃》將三峽庫區、中心城區人口聚集區、東部工業聚集區、東部農業發展區等作為宜昌市重點區域,提出重點區域環境規劃要求,制定了重點區域環境功能定位、目標指標、環境紅線等控制性要求以及重大産業發展環境指引。

陳安告訴記者,其中備受關注的中心城區人口聚居區,《規劃》要求,實現能源清潔化、強化機動車污染防治、加強城市揚塵污染治理和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恢復城市內河水生態系統、加強城市永久性綠地保護,建設城市綠道系統。

創新管理加強服務

作為全國第一批試點城市,《規劃》的出臺,實現了環境規劃理論與技術的重大創新,同時將推動城市管理與環境保護方式的重大創新,具有重大的實踐意義。

創新環境管理政策。《規劃》建立了以生態保護紅線為核心的環境空間管控政策、環境資源承載力監測預警制度、分層次、分類型的生態補償政策。

陳安告訴記者,十八大報告、十八屆三中全會會議精神及新修訂的環保法提出了要制定生態補償制度的要求。宜昌市環境總體規劃中劃定的生態保護紅線(包括生態功能紅線、地表水和大氣環境品質紅線)及黃線,將為宜昌市生態補償區域的界定提供重要依據。

與此同時,《規劃》還具體指出,加強環境公共服務,應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準,逐步提高環境公共服務水準;為城鄉居民提供清潔空氣和安全飲用水;建立完善的環境監測、監管體系;建立完備的環境基礎設施;規範環境資訊公開,鼓勵公眾參與。(三峽日報記者 楊婧 通訊員 羅繼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