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丹江口水庫

圖為:洪湖濕地是須浮鷗的繁殖地之一

【導讀】

《綱要》明確了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建設目標、主要任務、實施行動和保障措施,是推進我省生態文明建設的綱領性文件,是指導今後一個時期全省科學發展、生態立省的行動指南。

【出臺背景】

黨中央、國務院把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區作為建設生態文明的重要載體,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省委、省政府在省第十次黨代會、省委十屆四次全會上提出了生態立省的重要戰略。目前,全國已有江蘇等十五個省(區、市)先後開展了生態省建設。2013年8月,我省成為黨的十八大召開後的第一個生態省建設試點。湖北在新的歷史條件下、新的起點上開展生態省建設,具有後發優勢。《綱要》由國家環保部環境規劃院主編,編制工作自2013年11月啟動,歷時一年。《綱要》科學權威地提出了指導思想、基本原則,明確了建設目標、任務和主要舉措,制定了時間表和線路圖。2014年11月27日,省人大十二屆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批准實施。

【總體目標】

17年打造“美麗中國示範區”

從2014年至2030年,力爭用17年左右的時間,使湖北在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上走在全國前列,經濟社會發展的生態化水準顯著提升,全社會生態文明意識顯著增強,全省生態環境品質總體穩定並逐步改善,保障人民群眾在“天藍、地綠、水清”的環境中生産生活,基本建成空間佈局合理、經濟生態高效、城鄉環境宜居、資源節約利用、綠色生活普及、生態制度健全的“美麗中國示範區”。

總體思路

1.保底線,即劃定生態保護紅線,嚴守生態安全底線;

2.強基礎,即用制度保護生態環境,加快生態環境管理體制改革;

3.抓重點,即將資源和力量集中用於解決當前面臨的突出問題;

4.補短板,即補齊工業結構偏重、資源環境約束偏緊、單位産出能耗和資源消耗水準偏高三塊短板;

5.樹亮點,即抓住特點、立足優勢,做好“水文章”;

6.依法治,即健全環境法治體系。


突出湖北特色

《綱要》從立足省情、分析優勢、找準問題、明確定位、確定思路、明晰路徑、突出特色等七個層面進行編制,形成了以“建成支點,走在前列”為總領,以“保底線、強基礎、抓重點、補短板、樹亮點、依法治”為框架的編制思路。

《綱要》的最大特點就是把握住湖北省情,結合國家要求和湖北實際設計了35項具體指標,涉及了制度建設、國土空間開發、綠色經濟等方面。

《綱要》重點以“五個突出”彰顯了湖北特色:突出體制機制創新,強化制度保障;突出水特色,發揮水優勢,打造水品牌;突出科教資源優勢,充分發揮科技支撐作用;突出“兩圈兩帶”戰略,打好系列組合拳;突出生態保護紅線的剛性約束,維護省域生態安全。

【八大行動】

具體指標:具體分為空間格局優化、經濟生態高效、城鄉環境宜居、資源節約利用、綠色生活普及、生態制度健全等六大類、35項指標,其中約束性指標17項,預期性指標18項。

實施行動:1.基本形成國土空間開發優化格局;2.基本建立環境友好的産業體系;3.基本保障人民群眾生産生活環境品質;4.基本建立主要資源的節約集約利用體系;5.基本形成綠色低碳的生活消費方式;6.基本建立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和推進機制。

第一大行動:創新生態文明體制機制

舉措:成立湖北省生態文明建設委員會,加強各級人大和政協作用。編制自然資源資産和環境容量負債表,實行自然資源資産和環境離任審計。明晰地方政府、企事業單位、公眾等主體責任,健全環境治理體系。完善資源有償使用和價格政策、生態環保投融資政策。

解讀:建設生態省,必須建立系統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逐步實現管理責權一體化、環境法治剛性化、環境責任明晰化、政策措施長效化,這是生態省建設的首要任務。

第二大行動:優化國土空間開發格局

舉措:科學構建國土空間開發格局,全面落實湖北省主體功能區戰略,科學構建全省城鎮化、農業發展和生態安全戰略格局。建立“分區管理、分級控制”的空間管控體系,將重要生態功能區、生態敏感區和脆弱區、禁止開發區劃定為生態保護紅線,對生態保護紅線區域實施最嚴格管控制度。

解讀:劃定的生態紅線區內將禁止開展與保護無關的一切建設活動,禁止工業生産、資源開發、城鎮化建設等。並將依法關閉紅線區內所有污染物排放企業,不再發放排污許可證,難以關閉的,須限期遷出。此外,實施人口退出政策,鼓勵、引導紅線區內現有人口向周邊縣城及中心鎮集聚。

第三大行動:構建環境友好型産業體系

舉措:以建設長江和漢江兩條生態經濟帶為重點,著力推進省域産業結構升級和綠色轉型,打造一批節能節水節地、迴圈綠色高效的“兩型”産業。強化科技創新驅動,深化産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全面推進節能減排,提高資源産出效率,大力培育節能環保産業。

解讀:到2030年我省單位GDP能耗計劃將下降超24%,為實現這一目標,將加快淘汰落後和過剩的産能。加大淘汰電力、鋼鐵行業以及化肥、電解鋁、鐵合金、水泥等行業落後産能的力度,重點加強小鋼鐵、小化肥、小造紙、小火電以及城市小鍋爐、小熱電、小化工等專項治理。

第四大行動:加強重要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

舉措:以大山、大江、大湖為重點,實施生態保護與修復工程,建設山川秀美的荊楚大地。加強三峽庫區、梁子湖群等重點生態功能區建設和管理,提高神農架等自然保護區管護水準。開展洪湖、沉湖、梁子湖等濕地生態系統恢復示範工程。推進三峽庫區、丹江口庫區、大別山南麓等荒山綠化和水土流失綜合治理。

解讀:讓江河山川“休養生息”,是當前保護與修復生態環境的有效舉措。要嚴格環境準入,控制新的污染源。按照水源涵養功能、洪水調蓄功能、生物多樣性保護功能、水土保持功能等不同功能保護需求,採取分類管理的措施,開展重點生態功能區保護與管理,積極構建湖北省生態屏障,維護湖北省域生態安全。

第五大行動:提升“千湖之省”水活力

舉措:圍繞重點湖庫水生態保護和建設,著力解決大江大湖水污染問題,厲行節水優先,嚴控用水總量,優先把梁子湖、洪湖兩大湖區建成人水和諧、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雙贏的“兩型湖區”。

解讀:水是湖北率先在全國建成“環境友好型、資源節約型”社會的基礎性戰略資源,要努力把“水文章”做大、做深、做實。要貫徹以人為本、人水和諧的可持續發展治水理念,堅持保護優先,確定水資源與水環境紅線,強化河湖形態保護,努力實現河湖水域不萎縮、功能不衰減、生態不惡化,打造湖北“千湖之省”生態品牌。

第六大行動:強化環境治理與風險防範

舉措:實施大氣污染聯防聯控,開展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加強環境風險防範,強化環境健康管理。綜合治理大氣污染和水污染,地市(州)制定並全面實施空氣品質達標規劃;實施武漢城市圈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在丹江口庫區、三峽庫區實施最嚴格的環境管理制度,確保水環境品質穩定達標。

解讀:提升環境安全水準要以防範環境風險、保障區域環境安全為基本出發點,以大氣污染、土壤污染、重金屬污染、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污染和有毒有害化學品污染為防控重點,採取綜合手段,推進污染治理與風險防控的區域聯動、部門聯動,改善城鄉區域環境品質,提高環境風險防範水準,維護人體健康,嚴守環境安全底線。

第七大行動:科學推進新型城鎮化

舉措:統籌城鄉一體化發展,完善城鎮環境基礎設施,提升城鎮綠色化建設水準,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建設“一主兩副、兩縱兩橫”為主體的城鎮體系,加快推進城鄉一體化進程。推進農村環境連片整治全省域覆蓋。繼續開展農村環保“兩清、兩減、兩治、兩創”工作。大力推進國家級和省級生態市、生態縣、生態鄉鎮的創建工作。

解讀:城鎮化是現代化的必由之路,推進新型城鎮化就是要以城鄉一體化發展為動力,以建設生態宜居城鎮和美麗鄉村為抓手,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全省覆蓋,大力開展各級生態文明示範創建,切實改善城鄉人居環境,夯實生態省建設基礎。

第八大行動:推行綠色生活和弘揚生態文化

舉措:規範公眾行為,提倡家庭節水、節能、節氣,推行綠色出行。建設一批生態文化教育和實踐基地,樹立“天人合一、生態荊楚,靈秀湖北”的生態文化品牌,構建具有時代特徵、湖北特色的生態文化體系。

解讀:全民參與是建設生態省的重要基礎。在我省大力推行綠色、低碳、迴圈的生活和消費方式,加強生態文明宣傳教育,提升全民生態文明意識,規範公眾行為,為生態省建設提供良好的人文基礎。

【六大措施】

2015年六大措施全面推進生態省建設

建設生態省,是一項事關全局和長遠的戰略任務,是一項宏大的系統工程。剛出臺的生態省建設規劃綱要為生態省建設提出了指導思想和原則,明確了建設目標、任務和主要舉措,圍繞這些目標和任務,2015年,我省將採取六大措施全面推進。

(一)建立健全生態省建設保障機制。建立健全省、市、縣各級環委會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出臺省級生態省建設“以獎促創”激勵政策措施。健全考核獎懲機制,按照《湖北生態文明(生態省)建設考核辦法(試行)》,對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和省直有關部門進行目標責任量化考核。

(二)繼續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鞏固和擴大碳排放權交易,制定湖北省排污初始權核定工作方案,全面推進排污權交易。推進排污收費改革,調整排污費徵收標準。全面啟動生態市縣創建,推進生態省、市、縣、鄉、村“五級聯創”。

(三)嚴格依法保護生態環境。認真貫徹實施新《環保法》,深入推進向污染宣戰環保“三大行動”,加快建立健全符合我省實際的地方環保政策法規標準體系,建立完善區域聯防聯控和部門聯合執法機制。

(四)著力推進重點領域污染防治工作。著力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基本淘汰全省2005年前註冊營運的黃標車,實施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工程,力爭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超過80%。將四項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和揮發性有機物)總量控制要求納入環評前置條件。著力推進水污染防治,抓緊出臺《湖北省行政區域跨界斷面水質考核管理辦法》,對地方政府實施嚴格的水環境保護目標考核。著力推進土壤污染防治及環境風險防範,以鉛、砷、汞、鎘、鉻為主要防控元素,確保圓滿完成國家重金屬污染防治規劃任務。

(五)紮實推進總量減排工作。強化環評約束作用,對未完成減排目標的地區,暫停該地區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項目的環評審批。力爭全省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率、縣城以上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均達到85%以上。

(六)鼓勵生態環保公眾參與。加強生態環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以綠色創建行動為抓手,讓廣大人民群眾在實踐參與中得到教育、得到實惠。支援人民群眾參與生態環保工作,及時解決人民群眾反映的生態環境問題。

湖北省創建國家級生態市(州、林區)實施計劃  

 注:國家級生態市要求轄區內80%的縣(區)達到國家級生態縣(區);國家級生態縣(區)要求轄區內80%鄉鎮達到國家級生態鄉鎮。

(來源:湖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