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誠感謝組織對我免予處分!組織的關愛,我銘記於心,今後工作中一定嚴格依規依紀辦事。”近日,鄂州市華容區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姜某懷在接受該市紀委監委誡勉談話時説。
姜某懷任華容區段店鎮黨委書記期間,鎮黨委、政府違規新建鎮政府食堂,且鎮黨委以會議形式確定主體工程造價,姜某懷對此負主要領導責任。在上述工程建設和工程款結算過程中,姜某懷未能發現並糾正相關工作人員不認真履職、導致項目招標工作出現差錯問題,對此負領導責任。
鄂州市紀委監委對此案深入調查,發現當時段店鎮黨委、政府建設鎮政府食堂的起因是原有食堂為C級危房,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目的在於改善幹部職工的就餐條件,食堂建成後幹部職工反映良好,且在組織核實、立案審查調查過程中,姜某懷積極配合,如實説明本人違紀違法事實。鄂州市紀委常委會根據“鄂紀勵十二條”“鄂州激勵保護幹部18條”等相關規定,決定對姜某懷予以誡勉,免予處分。
近年來,該市紀委監委在監督執紀問責工作中既堅持“嚴”的主基調,又落實好“三個區分開來”,健全容錯糾錯機制,確保處理結果既合乎民心民意又激勵幹部擔當作為。
去年疫情期間,鄂城區樊口街道樊口社區發生社區幹部填報武漢返鄉人員體溫監測數據不準確問題。區紀委監委給予社區黨委副書記、居委會主任熊玲黨內警告處分。該市紀委監委在提級審核該案時,了解到當時熊玲工作認真負責,連續多日帶病堅持工作,因社區幹部人手少、尋找返鄉人員難才導致了監測數據不準確,且沒有造成不良後果。
“不要苛責辛勤工作在一線的同志,不要讓他們流汗又流淚。”該市紀委監委主要負責人表示。後來,該市紀委監委責成鄂城區紀委監委撤銷了這一處分。
據統計,去年,該市為22名黨員、幹部和監察對象容錯糾錯、免責減責。(湖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