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岡17125名村幹部不僅發基本報酬、考核績效,還有集體經濟發展創收獎勵,任期補貼基本養老保險繳費,離任後發放生活補助。3月8日,黃岡市印發《關於進一步提高村幹部經濟待遇的實施意見》,從今年3月開始施行,村主職幹部工作報酬不低於4萬元/年。

黃岡有3839個行政村,數量居全省市州前列。此前受多種因素制約,以財政投入為主的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機制不夠健全,村幹部薪酬總體偏低,村副職幹部養老機制缺失,部分離任村幹部生活困難。

黃岡明確提出,在村幹部工作報酬全額納入財政預算基礎上,全面推行“基本報酬+考核績效+集體經濟發展創收獎勵”制度,基本報酬按月打卡、直達個人;佔比30%至40%的績效報酬,由鄉鎮黨委集中統籌,根據年度考核結果,優績優酬,分檔差發放到人。對集體經濟經營性年收入5萬元以上的村,按不高於當年度經營性收入總量5%或增量10%給予村幹部獎勵,從村集體經濟收益中列支,獎勵額度原則上不超過村幹部工作報酬的50%。

該市從保障範圍、待遇標準、資金來源、調整機制等方面,提出針對性政策措施,“這次重點在基層亟待解決、目前無明文規定但符合上級精神的問題上大膽突破,讓有追求、有能力的村幹部,甩開膀子投身鄉村振興。”黃岡市委組織部負責人介紹。(湖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