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荊州市紀委監委消息:經荊州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江陵縣政府原副縣長鄧詩武違反政治紀律,干擾巡視工作,與他人串供堵口,對抗組織審查;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經商辦企業,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等營利活動;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規私設“小金庫”,截留財政專項資金;駕駛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致1人死亡,肇事後逃逸,涉嫌交通肇事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財物,數額巨大,涉嫌貪污罪;挪用單位資金用於個人開支,數額較大,超過3個月未還,涉嫌挪用公款罪;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較大,涉嫌受賄罪。

鄧詩武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肆意侵吞公共財物,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對黨紀國法毫無敬畏,且在黨的十八大之後不收斂、不收手,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並涉嫌職務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荊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荊州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鄧詩武開除黨籍處分;由荊州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