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宜昌高新區(自貿片區)正式印發《基層政務服務規範》,對區、鎮(園區街道)、村(社區)三級政務服務的機構設置、人員配備、窗口設置、進駐部門、進駐事項、考核評價等做了全面細緻的統一規範。

高新區政務服務局經濟事務科科長覃旻説:“我們還把服務用語規範、容缺受理、首問負責、窗口無否決權、投訴登記等制度全部制訂出來,提供統一模板給全區所有政務服務機構,讓各級政務服務機構對著規範就能辦、照著制度就能做,真正把過去鎮村兩級‘五花八門’的政務服務變成一個標準、一套規範。”

規範制訂過程中,高新區充分吸取基層意見建議,吸納了大量基層智慧。對“地理範圍較大、人口較多的村(社區)”,學習白洋鎮官大堰村試點的分片確定中心戶,由中心戶為包保片區群眾提供幫辦代辦服務的有益做法。針對村(社區)工作人員既承擔政務服務,又兼顧入戶走訪、政策宣傳、疫情防控等工作的現實情況,以及農村(社區)留守老人辦事需求,規範制訂了“1+10+1”政務服務響應機制。即村(社區)便民服務室必須確保1名以上工作人員現場值守,對現場工作人員無法辦理的服務事項,協調相關人員10分鐘內響應群眾辦事需求,對辦事群眾確有困難不能現場辦理的1天內到府受理。

高新區營商辦副主任鄒燕表示,將採取先基層後區級、先試點後推廣、先統一後提升的做法,將這套規範在全區推廣,全力讓政務服務既有“溫度”,又有“尺度”,真正當好服務企業和群眾的“金牌店小二”。(三峽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