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少審批環節、縮短兌付週期、拓寬市場主體培育範圍。19日,《黃石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多式聯運專項獎補資金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出臺。

《通知》要求,集裝箱多式聯運補貼對像是以黃石新港和進港鐵路為節點,開展鐵水聯運集裝箱運輸業務(包括集改集、進港鐵路集裝箱到黃石新港集改散後進行水路運輸、水運散貨到黃石新港散改集後進行鐵路運輸),季度完成鐵水聯運載貨集裝箱300標準重箱以上(含300標準重箱)的航運、物流企業。

具體補貼標準為,鐵路運輸距離800公里以上(含800公里)的,按照每標準重箱1200元的標準進行補貼;鐵路運輸距離500公里以上(含500公里)、800公里以下(不含800公里)的,按照每標準重箱1000元的標準進行補貼;鐵路運輸距離150公里以上(含150公里)、500公里以下(不含500公里)的,按照每標準重箱800元的標準進行補貼;鐵路運輸距離150公里以下(不含150公里)的,按照每標準重箱600元的標準進行補貼。此外,對多式聯運達到一定規模的航運、物流企業按照不同標準實行年度一次性獎勵,最高獎勵金額達400萬元。該多式聯運專項補貼資金政策執行時間自2021年3月1日開始執行,其有效期至2023年2月28日為止。

“相較以前的獎補政策,此次調整減少了獎補資金兌付的審批環節和週期,拓寬了市場主體的培育範圍,同時促進了多式聯運體系的建立。”市港口物流發展中心副主任劉小敏進一步介紹説,按照《通知》要求,該市多式聯運專項獎補實行了資金集中管理,提高了政策補貼兌現效率,使政策紅利釋放的效果更加明顯。(黃石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