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警示教育,督促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強化責任擔當,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荊州市紀委近日通報4起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典型案例。

通報指出,全市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要深刻汲取教訓,引以為戒,真正把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全市各級黨委(黨組)要深刻把握全面從嚴治黨新形勢新任務,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各級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要履行好第一責任人責任,切實擔負起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約談提醒,督促履職盡責。

通報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履行好監督責任,更加突出政治監督,更加突出高品質發展主題,更加突出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更加突出發揮監督治理效能,更加突出嚴管厚愛結合、激勵約束並重。堅決整治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中有令不行、敷衍塞責、履職不力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督促黨委(黨組)切實履行黨內監督的主體責任,強化上級黨組織對下級黨組織、上級一把手對下級一把手的監督,不斷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以優異成績慶祝建黨100週年。

關於4起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問題的通報

一、荊州區文旅局四級調研員王小勇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問題。2015年至2018年,王小勇在擔任荊州區原文體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期間,管黨治黨不嚴、糾治四風不力,對區電影發行放映公司違規發放電話費和交通補貼7.32萬元、坐收坐支現金24.63萬元等問題負有重要領導責任。2020年7月,王小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二、公安縣農業農村局二級主任科員肖漢斌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問題。2013年3月至2017年2月,肖漢斌在擔任公安縣農機局黨組書記、局長期間,黨的紀律建設抓得不嚴,致使系統內違紀違規問題多發,對該局違規收取農機推廣費120.38萬元、原縣農機監理站違規收取農機監理費0.68萬元、縣農機學校和浩瀚農機合作社資産管理不規範等問題負有主要領導責任。2020年8月,肖漢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三、石首市調關鎮黨委副書記袁為凱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問題。2018年6月至9月,袁為凱在主管調關鎮機關工作期間,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不力,對該鎮違規發放高溫津貼6.14萬元問題負有重要領導責任。2020年9月,袁為凱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四、江陵縣港航管理處黨支部書記、主任陳昌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問題。2011年3月至2019年8月,陳昌在擔任江陵縣港航管理處黨支部書記、主任期間,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不堅決、不紮實,對該單位班子成員齊軍涉嫌非法採礦罪的違法問題及班子成員舒俊、齊義奮、黃志成和幹部黃衛華、向傑懷等人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問題失責失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2020年3月,陳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