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記者從宜昌市公安局獲悉,為保障宜昌市城市快速路的交通安全與暢通,該局發佈了《關於加強宜昌市城市快速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

《通告》要求,3月1日起,三峽大道、點軍大道快速路、江城大道快速路、峽州大道快速路、花溪路快速路柏臨河路至漢宜路路段、西陵二路快速路(包括至喜長江大橋)、新建的其他快速路等,禁止行人、非機動車(含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摩托車、三輪汽車、低速貨車、拖拉機、輪式專用機械車以及其他影響城市快速路通行安全的車輛通行。

過境城區摩托車,允許在至喜長江大橋、西陵二路快速路(至喜長江大橋至海山科技園匝道段)、三峽大道往返通行。運送生鮮農副産品摩托車允許22:00至次日7:00在所有快速路通行。

同時,機動車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誌、標線標明的速度,正常行駛的最低車速不得低於每小時40公里。不得有倒車、逆行、掉頭或者非緊急情況時在車道內停車;在匝道上超車;騎、軋車行道分界線行駛或者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連續使用遠光燈;試車或者學習駕駛機動車及其他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的行為。(三峽日報)